即时检验POCT系统项目技术了解公告
一、诚信要求
(略) 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违规行为或非诚信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或取消该供 (略) 后续项目的权利,发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该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如供应商选择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了解,视同已接受该条款。
二、项目名称
即时检验(POCT)系统项目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流程说明
(略) 此项目的供应商要充分了解申报科室的项目需求,根据实际需求情 (略) 项目要求相对应的产品,如若供应商因对申购项目所需产品了解不详而导致不能满足申购科室实际需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我科将及时向申购科室反馈供应商报名情况,申购科室负责制定符合其科室发展要求的相关功能需求。
五、项目需求:
1、功能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检验管理、质控管理、患者管理、设备管理、数据中心、统计报表等。
六、所需提供材料
1.有意参加产品介绍的供应商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一);
2.公司介绍;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请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生成PDF发送至邮箱xxk[at]ntfybj[dot]com
5.现场技术了解(含演示)需提供技术了解文件一式三份。技术了解文件(纸质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介绍;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4)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
(5)所提供产品的功能模块及相应的技术参数
(6)服务承诺
(7)项目预算单(需单独密封)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资质材料要真实有效,如因相关资质出现问题而导致不能正常参与项目,由供应商自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本项目 (略) ,欢迎到信息科进行咨询,部分细节将以后续补充说明为准。
七、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次公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
2、现场技术了解(含演示)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林莉
联系电话:0513-#
地点: (略) (略) 2号楼5A信息中心
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399号
一、诚信要求
(略) 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违规行为或非诚信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或取消该供 (略) 后续项目的权利,发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该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如供应商选择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了解,视同已接受该条款。
二、项目名称
即时检验(POCT)系统项目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流程说明
(略) 此项目的供应商要充分了解申报科室的项目需求,根据实际需求情 (略) 项目要求相对应的产品,如若供应商因对申购项目所需产品了解不详而导致不能满足申购科室实际需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我科将及时向申购科室反馈供应商报名情况,申购科室负责制定符合其科室发展要求的相关功能需求。
五、项目需求:
1、功能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检验管理、质控管理、患者管理、设备管理、数据中心、统计报表等。
六、所需提供材料
1.有意参加产品介绍的供应商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一);
2.公司介绍;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请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生成PDF发送至邮箱xxk[at]ntfybj[dot]com
5.现场技术了解(含演示)需提供技术了解文件一式三份。技术了解文件(纸质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介绍;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4)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
(5)所提供产品的功能模块及相应的技术参数
(6)服务承诺
(7)项目预算单(需单独密封)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资质材料要真实有效,如因相关资质出现问题而导致不能正常参与项目,由供应商自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本项目 (略) ,欢迎到信息科进行咨询,部分细节将以后续补充说明为准。
七、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次公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日。
2、现场技术了解(含演示)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林莉
联系电话:0513-#
地点: (略) (略) 2号楼5A信息中心
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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