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厨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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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厨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食堂餐厨垃圾清运项目,采购人为南昌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36个月;预计为2025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如有变动,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采购范围:地铁大厦、瑶湖、生米南食堂(行政、生产)、建设大厦、望城车辆段、蛟桥、高新停车场、昌北停车场、枫下停车场食堂的餐厨垃圾清运,其中昌北停车场、枫下停车场食堂开办时间待定,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4.1 获取地点: (略) (略) 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02室。

4.2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03月0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http://》和《南昌 (略) http://http://**》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 (略) (略)

地址: (略) 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79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略) 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91-*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食堂餐厨垃圾清运项目,采购人为南昌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36个月;预计为2025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如有变动,以*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采购范围:地铁大厦、瑶湖、生米南食堂(行政、生产)、建设大厦、望城车辆段、蛟桥、高新停车场、昌北停车场、枫下停车场食堂的餐厨垃圾清运,其中昌北停车场、枫下停车场食堂开办时间待定,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4.1 获取地点: (略) (略) 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02室。

4.2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03月07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http://》和《南昌 (略) http://http://**》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昌 (略) (略)

地址: (略) 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79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略) 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总部大楼24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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