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6年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金融办) (略) 场询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6年)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高于*元(金额为两年服务期概算总价,最终定价以项目审批单位正式批复为准)
(三)采购需求:
为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地方 (略) )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为重大决策、决定,重要行政许可、 (略) 罚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审查咨询意见;
2.协助拟定、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助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
3. (略) 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准备相关法律文书;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和签约,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审查合同;
6.审查疑难复杂的信息公开、信访答复文件;
7. (略) 理社会矛盾纠纷相关涉法事务;
8.协助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9.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等。
(四)供应商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律师事务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并取得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执业许可证(报价时提交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属于广 (略) 电子卖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领衔律师,须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良好的行业信誉声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以及对省委金融办法律顾问需求及时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熟悉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 (略) 党政机关法律顾 (略) 党政机关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经历。
3.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2人,均须实质全程参与本项目,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具备2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及对省委金融办法律顾问需求及时响应的能力和条件。
4.驻点法务人员1人,法学本科以上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驻点省委金融 (略) 理相关法律事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服务内容。驻点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学习沟通能力良好,保密意识强,要求在合同期内连续驻场。
(五)询价发起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采购需求和报价信息,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报价无效。
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主要是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质量保证和服务计划等内容),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投递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接收地址: (略) (略) (略) (略) 8号楼8楼。接收联系电话:020-*。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方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三、成交规则
(一)成交规则: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
必要时采购人与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和拟派驻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考察情况纳入评分。
(二)终止规则:在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采购单位: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办
2025年2月20日
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金融办) (略) 场询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2026年)项目
(二)预算金额:不高于*元(金额为两年服务期概算总价,最终定价以项目审批单位正式批复为准)
(三)采购需求:
为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地方 (略) )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为重大决策、决定,重要行政许可、 (略) 罚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审查咨询意见;
2.协助拟定、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助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
3. (略) 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准备相关法律文书;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和签约,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审查合同;
6.审查疑难复杂的信息公开、信访答复文件;
7. (略) 理社会矛盾纠纷相关涉法事务;
8.协助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9.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等。
(四)供应商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律师事务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并取得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执业许可证(报价时提交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属于广 (略) 电子卖场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领衔律师,须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良好的行业信誉声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以及对省委金融办法律顾问需求及时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熟悉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 (略) 党政机关法律顾 (略) 党政机关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经历。
3.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2人,均须实质全程参与本项目,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具备2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及对省委金融办法律顾问需求及时响应的能力和条件。
4.驻点法务人员1人,法学本科以上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驻点省委金融 (略) 理相关法律事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服务内容。驻点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学习沟通能力良好,保密意识强,要求在合同期内连续驻场。
(五)询价发起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采购需求和报价信息,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报价无效。
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主要是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质量保证和服务计划等内容),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投递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接收地址: (略) (略) (略) (略) 8号楼8楼。接收联系电话:020-*。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方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三、成交规则
(一)成交规则: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
必要时采购人与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和拟派驻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考察情况纳入评分。
(二)终止规则:在询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采购单位:中共广东省委金融办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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