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埭镇蔬菜共富创业基地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新埭镇蔬菜共富创业基地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就新埭镇蔬菜共富创业基地项目,招标编号:和诚-PH非采(2025)6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采购要素及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2月24日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2月24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快递或送达至浙江和 (略) 平湖分公司(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楼东侧),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com,并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73-#,联系人:李女士。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和 (略)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本人签名,并注明评审专业、被录用专家库及联系方式。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五、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购人将予以及时关注但不进行逐一回复,最终以正式发出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单位:平湖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和 (略)
发布日期:2025年2月21日
附件信息:
新埭镇蔬菜共富创业基地项目(公开招标#公示稿)非政府采购.doc (678.1 KB)
新埭镇蔬菜共富创业基地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就新埭镇蔬菜共富创业基地项目,招标编号:和诚-PH非采(2025)6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采购要素及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2月24日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2月24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快递或送达至浙江和 (略) 平湖分公司( (略) 当湖 (略) 55号建工大厦A栋21楼东侧),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com,并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73-#,联系人:李女士。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和 (略)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本人签名,并注明评审专业、被录用专家库及联系方式。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五、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采购人将予以及时关注但不进行逐一回复,最终以正式发出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单位:平湖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和 (略)
发布日期:2025年2月21日
附件信息:
新埭镇蔬菜共富创业基地项目(公开招标#公示稿)非政府采购.doc (678.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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