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5年运动队器材搬运及运输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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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025年运动队器材搬运及运输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 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采购2025年运动队器材搬运及运输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选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运动队器材搬运及运输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为备战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保障2025年度文体中心各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需求,更好的做好运动队训练各项保障业务工作, (略) 准时、安全、高效的进行训练、比赛器材及装备搬运及运输。

(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 服务次数:上海队日常训练、参赛等搬运及运输服务约全年17次;第十二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器材运输约8次。本次活动费用结算,以实际运输次数、距离进行最终结算,一次一结;

(3) 投标单位需安排对接、专人负责中心器材运输服务;

(4) 根据运动队需求,要求准时、准点、安全、快速、高效的搬运及运输服务,确保托运器材、装备在要求时间内安全抵达;

(5) 要求投标单位近1年内有运动队器材托运服务的经验,且无相关不良记录;

(6) 根据队(略)需求提供不同大小货车,货车需行驶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整洁;

(7) 货物装车时需有保护及固定措施,防止货物运输时损伤;

(8) 如因搬运、运输等情况,造成货物损坏,投标公司需照物品原价进行赔偿;

(9) 搬运人员需根据运动队需求,搬放到指定地点;

(10) 供应商应公布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

(1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项目承接方的总体需求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2月21日9时起至2025年2月27日16时止,将材料邮寄实体 (略) (略) 176号: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纳税记录、近半年缴纳社保记录;

(4)附加相关人员从业资质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佳;

(5)相关服务案例

(6)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文字版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投标文件一式(略)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接收任何形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当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相关材料封面请注明比选材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76号残疾人文体中心(递送地址请注明残疾人文体中心)

邮编:(略)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略)*1612

李老师 电话:(略)*161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略) 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采购2025年运动队器材搬运及运输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比选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运动队器材搬运及运输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为备战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保障2025年度文体中心各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需求,更好的做好运动队训练各项保障业务工作, (略) 准时、安全、高效的进行训练、比赛器材及装备搬运及运输。

(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 服务次数:上海队日常训练、参赛等搬运及运输服务约全年17次;第十二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器材运输约8次。本次活动费用结算,以实际运输次数、距离进行最终结算,一次一结;

(3) 投标单位需安排对接、专人负责中心器材运输服务;

(4) 根据运动队需求,要求准时、准点、安全、快速、高效的搬运及运输服务,确保托运器材、装备在要求时间内安全抵达;

(5) 要求投标单位近1年内有运动队器材托运服务的经验,且无相关不良记录;

(6) 根据队(略)需求提供不同大小货车,货车需行驶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整洁;

(7) 货物装车时需有保护及固定措施,防止货物运输时损伤;

(8) 如因搬运、运输等情况,造成货物损坏,投标公司需照物品原价进行赔偿;

(9) 搬运人员需根据运动队需求,搬放到指定地点;

(10) 供应商应公布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

(1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项目承接方的总体需求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2月21日9时起至2025年2月27日16时止,将材料邮寄实体 (略) (略) 176号: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纳税记录、近半年缴纳社保记录;

(4)附加相关人员从业资质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为佳;

(5)相关服务案例

(6)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文字版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投标文件一式(略)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接收任何形式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当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相关材料封面请注明比选材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76号残疾人文体中心(递送地址请注明残疾人文体中心)

邮编:(略)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略)*1612

李老师 电话:(略)*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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