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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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三招建备2025-018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标段编号 | A(略)(略) | 标段名称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类型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招标人 | 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
联系人 | 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手机号码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水利水电 (略) | ||
联系人 | 浙江水利水电 (略) | 手机号码 | (略)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对现状红岩外塘进行提标加固,加固总长3.93km;拆除重建孝头闸,大麦湾进水闸拆除改建为大麦湾闸站;红岩塘闸及红岩塘排水闸封堵;以及相应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内容 | 对现状红岩外塘进行提标加固,加固总长3.93km;拆除重建孝头闸,大麦湾进水闸拆除改建为大麦湾闸站;红岩塘闸及红岩塘排水闸封堵;以及相应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关于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的招标预告
关于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的招标预告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招标人 | 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 | 浙江水利水电 (略)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6日 |
反馈方式 |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浙江水利水电 (略) ( (略) (略) (略) 58号),*@*q.com。联系方式:0571-(略)/(略)。 |
相关说明 |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5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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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
招标人 | 合同编号 | ||
中标人 | 合同金额 | 0 | |
签署时间 | 合同期限 | ||
质量要求 | |||
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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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三招建备2025-018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标段编号 | A(略)(略) | 标段名称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类型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招标人 | 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
联系人 | 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手机号码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水利水电 (略) | ||
联系人 | 浙江水利水电 (略) | 手机号码 | (略)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对现状红岩外塘进行提标加固,加固总长3.93km;拆除重建孝头闸,大麦湾进水闸拆除改建为大麦湾闸站;红岩塘闸及红岩塘排水闸封堵;以及相应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内容 | 对现状红岩外塘进行提标加固,加固总长3.93km;拆除重建孝头闸,大麦湾进水闸拆除改建为大麦湾闸站;红岩塘闸及红岩塘排水闸封堵;以及相应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关于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的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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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三门县海塘加固工程二期红岩外塘标段施工 |
招标人 | 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 | 浙江水利水电 (略)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6日 |
反馈方式 |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浙江水利水电 (略) ( (略) (略) (略) 58号),*@*q.com。联系方式:0571-(略)/(略)。 |
相关说明 |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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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
招标人 | 合同编号 | ||
中标人 | 合同金额 | 0 | |
签署时间 | 合同期限 | ||
质量要求 | |||
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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