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3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3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公告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35亩土地经营权
(二)位置: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
(三)项目情况:流转土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面积35亩。
(四)租赁期限:5年
(五)租金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有违规违纪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2.符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21年1号令}相关规定。
(二)需提交资料
1.交易委托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1.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政策规定。
2.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交纳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2000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 (略)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竞价。
(一)网络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单价940元/亩/年为底价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亩/年。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 (略) 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略) 络竟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竞得人收取(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收取),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联 系 人:胡老师 *
联系地址: (略) (略) 翠柏大道152号理想城A座
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2025年2月21日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3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公告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35亩土地经营权
(二)位置: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
(三)项目情况:流转土 (略) (略) 金秋湖镇新店村1组,面积35亩。
(四)租赁期限:5年
(五)租金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有违规违纪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2.符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21年1号令}相关规定。
(二)需提交资料
1.交易委托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1.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政策规定。
2.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交纳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2000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 (略)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竞价。
(一)网络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单价940元/亩/年为底价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亩/年。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 (略) 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略) 络竟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竞得人收取(不足300元的按照300元收取),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联 系 人:胡老师 *
联系地址: (略) (略) 翠柏大道152号理想城A座
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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