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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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关于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2025-02-21】

项目概况

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安保服务 JSZC-*-SZHS-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0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HS-C2025-0003

项目名称: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是由农业农村部于2009年12月批准设立的,横跨吴江太湖新城、平望、七都、震 (略) 镇,全长9.2km,总面积*亩,其 (略) 面积4050亩, (略) 面积9900亩。主要保护对象为蒙古鲌和花?,其他保护对象包括太湖银鱼、翘嘴鲌、秀丽对虾、青虾、鲤、鲫等其他重要水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及其生态环境。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长漾湖国家水产种质资 (略) 的管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要 (略) 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确定成交单位做 (略) 禁捕管理工作。经实地走访查看、巡逻距离测算、征询镇村意见,综合确定保留全境五个看护点作为成交单位管理机构的固定值班场所,成交单位须根据采购方要求灵活有效调配安保人员,做 (略) 禁捕巡护劝导及长漾湖全境信息化监管系统相关设备(3座高空云台、2台雷达、17台CCTV)的安全看护工作。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进场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略) 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03-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详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3.质疑联系方式: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 (略) (不接收到付快递)。

4.网上响应文件请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 (略) 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投标失败。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 (略) 、 (略)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70号

联系人:沈军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汇顺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369号39幢318室

联系人:杨四平、刘敏、谢东宏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四平、刘敏、谢东宏

电话:0512-*


信息来源:http://**
(略) (略)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关于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2025-02-21】

项目概况

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安保服务 JSZC-*-SZHS-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0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HS-C2025-0003

项目名称:2025年度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是由农业农村部于2009年12月批准设立的,横跨吴江太湖新城、平望、七都、震 (略) 镇,全长9.2km,总面积*亩,其 (略) 面积4050亩, (略) 面积9900亩。主要保护对象为蒙古鲌和花?,其他保护对象包括太湖银鱼、翘嘴鲌、秀丽对虾、青虾、鲤、鲫等其他重要水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及其生态环境。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长漾湖国家水产种质资 (略) 的管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全面禁捕工作实施方案》要 (略) 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确定成交单位做 (略) 禁捕管理工作。经实地走访查看、巡逻距离测算、征询镇村意见,综合确定保留全境五个看护点作为成交单位管理机构的固定值班场所,成交单位须根据采购方要求灵活有效调配安保人员,做 (略) 禁捕巡护劝导及长漾湖全境信息化监管系统相关设备(3座高空云台、2台雷达、17台CCTV)的安全看护工作。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进场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略) 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03-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详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3.质疑联系方式: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 (略) (不接收到付快递)。

4.网上响应文件请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 (略) 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投标失败。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 (略) 、 (略)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70号

联系人:沈军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汇顺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369号39幢318室

联系人:杨四平、刘敏、谢东宏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四平、刘敏、谢东宏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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