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科室内装修和药房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科室内装修和药房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29.#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 (略) 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 (略) ;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久格 (略) ( (略) (略) 189号三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4.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4.5近三年 (略) 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久格 (略) ( (略) (略) 189号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 (略) 标准电子证照);(8)投标保证金(#仟元现金)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其他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7.3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7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宜城预防 (略) ”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
地址: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
邮编:#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久格 (略)
地址: (略) (略) 189号
邮编:#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2025年2月2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科室内装修和药房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工程量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29.#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 (略) 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 (略) ;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久格 (略) ( (略) (略) 189号三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4.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4.5近三年 (略) 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久格 (略) ( (略) (略) 189号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 (略) 标准电子证照);(8)投标保证金(#仟元现金)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其他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7.3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7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由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宜城预防 (略) ”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
地址: (略) 宜城预防保健所
邮编:#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久格 (略)
地址: (略) (略) 189号
邮编:#
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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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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