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采购编号:2025-01-01)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拟采购常法顾问服务供应商,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入围成交供应商,入围成交供应商分别与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在价格不变、服务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均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约,每次续约1年,续约不超过2次。
本项目采购范围:拟选聘2家常年法律顾问,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编号:2025-01-01)
主要负责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及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服务相关事宜;为保证充分竞争性,拟采购数量根据最终合格供应商数量确定(取实际合格响应供应商数量N-2家,最多不超过2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入围成交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常法顾问律所需 (略) 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超过5年以上且规模在15人以上的综合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熟悉公司、金融、担保、破产等法律理论与实务;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 (略) 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 (略) 罚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每日10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供应商资格要求3.1律所执业许可证和3.2承诺函扫描件加盖章发至指定邮箱(*@*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所有资料均需盖章)。
4.2注意事项:本项目只接受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4.1条要求发送扫描文件,采购人将对潜在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方可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邮件回复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发送资质文件、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确认信息邮箱地址应一致。
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资格审核、确认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资质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 (略) (略) (略) 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B座7层721办公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现场递交纸质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 (略) (略) (略) 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B座6层612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B座6-7层 |
??联系人:陈凤 |
??电话:0991-(略) |
??电子邮件:*@*ttp://** |
2025年2月21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采购编号:2025-01-01)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拟采购常法顾问服务供应商,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入围成交供应商,入围成交供应商分别与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签订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在价格不变、服务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均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约,每次续约1年,续约不超过2次。
本项目采购范围:拟选聘2家常年法律顾问,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编号:2025-01-01)
主要负责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及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服务相关事宜;为保证充分竞争性,拟采购数量根据最终合格供应商数量确定(取实际合格响应供应商数量N-2家,最多不超过2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入围成交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常法顾问律所需 (略) 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超过5年以上且规模在15人以上的综合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熟悉公司、金融、担保、破产等法律理论与实务;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 (略) 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 (略) 罚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每日10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供应商资格要求3.1律所执业许可证和3.2承诺函扫描件加盖章发至指定邮箱(*@*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所有资料均需盖章)。
4.2注意事项:本项目只接受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4.1条要求发送扫描文件,采购人将对潜在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方可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邮件回复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发送资质文件、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确认信息邮箱地址应一致。
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资格审核、确认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资质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 (略) (略) (略) 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B座7层721办公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现场递交纸质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 (略) (略) (略) 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B座6层612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信达 (略) 新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B座6-7层 |
??联系人:陈凤 |
??电话:0991-(略) |
??电子邮件:*@*ttp://** |
2025年2月2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