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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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已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清东陵文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清东陵文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

2.2建设地点: (略) ;

2.3建设规模: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

2.4建设内容:清东陵裕陵隆恩门、井亭彩画保护修复 ;

2.5最高限价: *.77元 ;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工期: 240日历天 。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 须具有 (略) 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含有古建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不良行为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中国 (略) ”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 2025年2月24 日 9:00时至 2025年2月28 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从 E招冀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19日09 时 0 0分。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E招冀成”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E招冀成”http://**进行咨询办理)。

( 2)“E招冀成”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0311-*/7858

( 3)开标地点: (略) (略)

( 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 (略) 、 E招冀 (略)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 E招冀 (略) 提出。受理单位:清东陵文 (略) (联系人:王万华,受理电话:0315-*);河北省 (略) (联系人:于坤达,受理电话:0315-*)。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东陵文 (略)

电话: 0315-*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投标人 /供应商

9 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东陵文 (略)

地址: (略) 清东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万华 031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 (略)

地址: (略) (略) 龙泉西里宁泽锦苑 1楼2门230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坤达 0315-*

特别提醒:

1、投 (略) 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 (略) (http://**) (略)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 (略) 场主体注册登记)。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 (略) 匿名提出。潜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即可,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已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清东陵文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清东陵文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

2.2建设地点: (略) ;

2.3建设规模: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

2.4建设内容:清东陵裕陵隆恩门、井亭彩画保护修复 ;

2.5最高限价: *.77元 ;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工期: 240日历天 。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 须具有 (略) 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含有古建筑),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不良行为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中国 (略) ”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 2025年2月24 日 9:00时至 2025年2月28 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从 E招冀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19日09 时 0 0分。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E招冀成”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E招冀成”http://**进行咨询办理)。

( 2)“E招冀成”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0311-*/7858

( 3)开标地点: (略) (略)

( 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 (略) 、 E招冀 (略)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 E招冀 (略) 提出。受理单位:清东陵文 (略) (联系人:王万华,受理电话:0315-*);河北省 (略) (联系人:于坤达,受理电话:0315-*)。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东陵文 (略)

电话: 0315-*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清东陵裕陵古建筑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施工

投标人 /供应商

9 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东陵文 (略)

地址: (略) 清东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万华 031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 (略)

地址: (略) (略) 龙泉西里宁泽锦苑 1楼2门230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坤达 0315-*

特别提醒:

1、投 (略) 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 (略) (http://**) (略)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 (略) 场主体注册登记)。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 (略) 匿名提出。潜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即可,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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