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信息化设备-铅酸蓄电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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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化设备-铅酸蓄电池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略) (略) 其他信息化设备-铅酸蓄电池比价
项目编号: BJCG*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报价截止时间:2025-02-28 09:10:00
项目预算(元):*.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 (略) (略) (略) (略) 林都大街280号 (略)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商品分类产品名称参考品牌参考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现货要求原装正品要求技术指标
1其他信息 (略) (略) 铅酸蓄电池比价公告
塞博阳光
12V-100Ah
台192否 是 是
一、蓄电池技术参数要求1.蓄电池应采用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全密封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2.蓄电池浮充设计寿命不能低于10年(环境温度为25℃时)。此项须以第三方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浮充寿命测试报告佐证。3.蓄电池10hr容量第一次放电应不低于1.0C10;3hr容量不低于0.80C10;1hr容量放电不低于0.55C10。4.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蓄电池组中各蓄 (略) 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不大于40mV;进入浮充状态24小时后,各蓄电池间的浮充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不大于50mV,10h率放电终止端电压差不大于100mV。5.蓄电池之间连接电压降△U≦5mV。6.自放电损失: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的环境中,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不低于99%。静置180天后期荷电保持能力应不低于89%。7.蓄电池正常浮充过程中应无酸雾逸出,以0.5I10A充电时,每充电1Ah的电量析出的酸雾量应不大于0.01mg。8.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应引爆。9.蓄电池按YD/T 799-2010通信行业标准方法检测,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8.5%。按GB/T *.1-2014国标要求析气量试验:浮充条件下Ge≤0.*mL/(Ah·h);14.40V均充条件下Ge≤0.0008mL/(Ah·h)10.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11.蓄电池的安全阀开阀压力应为15kPa~25kPa,闭阀压力应为10kPa~20kPa,开、闭阀压差小于5kPa。12.蓄电池热失控敏感性试验温升不超过30℃,每24h电流增长率不超过25%。13.蓄电池低温敏感性试验后10h率容量不低于0.96C10,蓄电池外观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14.蓄电池过度放电后充电容量恢复不低于94%。15.蓄电池24h再充电能力因素不低于89%;168h再充电能力因素不低于100%。16.抗机械破损能力测试后蓄电池无破损及漏液。17.蓄电池按GB/T *.1-2014国标6.21条充放循环耐久性试验,循环次数不低于500次。18.蓄电池在使用中应无渗液、漏液、爬液和膨胀现象。19.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值及范围:13.38V~13.62V,浮充电流值及范围: 1mA/Ah;蓄电池的充电(恒压)电压值及范围: 14.10~14.50V,充电电流值及范围: 0.1C10~0.25C10A。20.蓄电池应有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及规格、极性符号、生产日期等。21.以上第2~17条须提供不低于本次招标容量的第三方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二、蓄电池生产厂家要求:1.蓄电池厂家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2.蓄电池厂家必须提供ISO*、ISO9001、ISO*三体系认证证书。3.必需提供泰尔认证证书和泰尔检测报告复印件,供货时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4.蓄电池生产厂家须有CE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清洁生产企业的认定资质。5.为响应国家绿色环保要求,蓄电池生产商必须具有新版排污许可证、通过不低于省级部门的绿色工厂认定、且已取得3A级绿色企业认证和五星级绿色供应链认证证书,并提供国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必须是不低于省级认可的节水型企业。6.蓄电池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已公告的《铅酸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内。7.所投12V系列蓄电池产品需通过8、9烈度的抗震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抗震报告和合格证 。8.为提高产品安全性,所投蓄电池厂家必须要有 (略) 专有技术,提供权威第三方证明文件。9.为预防蓄电池漏液引发火灾或爆炸,厂家须持有独特的蓄电池防漏液技术,杜绝防漏液托盘的伪防漏液技术,提供权威第三方证明文件。10.为实现产品闭环管理,蓄电池厂商须具有废旧蓄电池回收资质。以上资质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 (略) 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名称: (略) (略) 其他信息化设备-铅酸蓄电池比价
项目编号: BJCG*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略) (略)
报价截止时间:2025-02-28 09:10:00
项目预算(元):*.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 (略) (略) (略) (略) 林都大街280号 (略)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商品分类产品名称参考品牌参考型号计量单位采购数量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现货要求原装正品要求技术指标
1其他信息 (略) (略) 铅酸蓄电池比价公告
塞博阳光
12V-100Ah
台192否 是 是
一、蓄电池技术参数要求1.蓄电池应采用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全密封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2.蓄电池浮充设计寿命不能低于10年(环境温度为25℃时)。此项须以第三方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浮充寿命测试报告佐证。3.蓄电池10hr容量第一次放电应不低于1.0C10;3hr容量不低于0.80C10;1hr容量放电不低于0.55C10。4.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蓄电池组中各蓄 (略) 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不大于40mV;进入浮充状态24小时后,各蓄电池间的浮充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不大于50mV,10h率放电终止端电压差不大于100mV。5.蓄电池之间连接电压降△U≦5mV。6.自放电损失: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的环境中,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不低于99%。静置180天后期荷电保持能力应不低于89%。7.蓄电池正常浮充过程中应无酸雾逸出,以0.5I10A充电时,每充电1Ah的电量析出的酸雾量应不大于0.01mg。8.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应引爆。9.蓄电池按YD/T 799-2010通信行业标准方法检测,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8.5%。按GB/T *.1-2014国标要求析气量试验:浮充条件下Ge≤0.*mL/(Ah·h);14.40V均充条件下Ge≤0.0008mL/(Ah·h)10.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11.蓄电池的安全阀开阀压力应为15kPa~25kPa,闭阀压力应为10kPa~20kPa,开、闭阀压差小于5kPa。12.蓄电池热失控敏感性试验温升不超过30℃,每24h电流增长率不超过25%。13.蓄电池低温敏感性试验后10h率容量不低于0.96C10,蓄电池外观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14.蓄电池过度放电后充电容量恢复不低于94%。15.蓄电池24h再充电能力因素不低于89%;168h再充电能力因素不低于100%。16.抗机械破损能力测试后蓄电池无破损及漏液。17.蓄电池按GB/T *.1-2014国标6.21条充放循环耐久性试验,循环次数不低于500次。18.蓄电池在使用中应无渗液、漏液、爬液和膨胀现象。19.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值及范围:13.38V~13.62V,浮充电流值及范围: 1mA/Ah;蓄电池的充电(恒压)电压值及范围: 14.10~14.50V,充电电流值及范围: 0.1C10~0.25C10A。20.蓄电池应有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及规格、极性符号、生产日期等。21.以上第2~17条须提供不低于本次招标容量的第三方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二、蓄电池生产厂家要求:1.蓄电池厂家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2.蓄电池厂家必须提供ISO*、ISO9001、ISO*三体系认证证书。3.必需提供泰尔认证证书和泰尔检测报告复印件,供货时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4.蓄电池生产厂家须有CE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清洁生产企业的认定资质。5.为响应国家绿色环保要求,蓄电池生产商必须具有新版排污许可证、通过不低于省级部门的绿色工厂认定、且已取得3A级绿色企业认证和五星级绿色供应链认证证书,并提供国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必须是不低于省级认可的节水型企业。6.蓄电池生产企业必须是在已公告的《铅酸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内。7.所投12V系列蓄电池产品需通过8、9烈度的抗震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抗震报告和合格证 。8.为提高产品安全性,所投蓄电池厂家必须要有 (略) 专有技术,提供权威第三方证明文件。9.为预防蓄电池漏液引发火灾或爆炸,厂家须持有独特的蓄电池防漏液技术,杜绝防漏液托盘的伪防漏液技术,提供权威第三方证明文件。10.为实现产品闭环管理,蓄电池厂商须具有废旧蓄电池回收资质。以上资质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 (略) 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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