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 (略) 行 (略) 车辆保险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202 (略) 行 (略) 车辆保险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略) 行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略) 行 (略) 目前现有车辆362台,为了 (略) 行 (略) 车辆车险的及时续保,选择车辆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以及其他相关附加险种。
2.2 采购范围
(略) 行 (略) 向保险人投保车辆险:
(1)投保险种:
①交强险;
②商业险:A.商业车险机动车损失险;B.商业车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元;C.办公车辆、作业车辆和通勤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限额*元;D.特种车投保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每车保额*元。
(2)保险标的:机动车辆损失和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 (略) 或其分支机构,必须具有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的资格,并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所有险种的产品(经保监会备案)。 2. (略) (总公司)的,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略) (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其法人公司(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略) <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
2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承保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车险服务)。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盖章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业绩评审指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等),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的,可以补充提供业主履约证明文件或对应结算发票(或结算凭证)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
3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车险服务)的服务经验。 |
4 | 企业信誉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3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建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024-*
辽宁交投 (略) 纪检部 电话:024-*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1号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024-*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 *
电子邮件:*@*26.com
202 (略) 行 (略) 车辆保险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 202 (略) 行 (略) 车辆保险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略) 行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略) 行 (略) 目前现有车辆362台,为了 (略) 行 (略) 车辆车险的及时续保,选择车辆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以及其他相关附加险种。
2.2 采购范围
(略) 行 (略) 向保险人投保车辆险:
(1)投保险种:
①交强险;
②商业险:A.商业车险机动车损失险;B.商业车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元;C.办公车辆、作业车辆和通勤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限额*元;D.特种车投保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每车保额*元。
(2)保险标的:机动车辆损失和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2.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 (略) 或其分支机构,必须具有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的资格,并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所有险种的产品(经保监会备案)。 2. (略) (总公司)的,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略) (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其法人公司(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略) <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
2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承保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车险服务)。 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盖章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业绩评审指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项目类型、合同金额等),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的,可以补充提供业主履约证明文件或对应结算发票(或结算凭证)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
3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车险服务)的服务经验。 |
4 | 企业信誉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3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建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024-*
辽宁交投 (略) 纪检部 电话:024-*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1号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024-*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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