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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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略) 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无害化磷石膏输送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有效提升 (略) 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保障磷石膏综合利用计划顺利完成;满足易门箐*吨/年干法改性装置满负荷运行原料供应及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改性磷石膏填充工作需求。从 (略) *吨/年磷石膏 (略) 理装置(以下简称“天安 (略) ”)和杨家箐磷石膏库,运输磷石膏原料和无害化磷石膏至易门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场进行改性生产和充填。

服务期限: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8个月;或8个月服务期内拉满*吨磷石膏为止。

服务地点: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至易门箐矿山生态修 (略) 沿线运输;天安 (略) 至易门箐生态修 (略) 沿线运输。

2.2 招标范围: (略) 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运输服务招标范围和方案内的所有工作,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如下。

2.2.1 天安 (略) 和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运输、卸车 (略) 和相关附属设施的洒水降尘、清扫、修补、维护等内容。

2.2.2 运输起点 (略) 青龙街道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 (略) 草铺街道天安 (略) ,终点 (略) 八街街道易门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 (略) 域(磷石膏原料运至易门箐*吨/年干法改性装置;无害化磷石膏运至易门箐矿坑底部),杨家箐磷石膏库至易门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运距按57公里计;天安 (略) 到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运距按46公里计。运输量约*吨,不承诺为最终运输量(以招标人最终委托运输数量为准)。

2.2.3 投标人自行解决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地方关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工作;负责洒水降尘、 (略) 理、道路清扫、道路和相关附属设施维护修补及运输保障。道路运输符合安全环保相关管理要求,投标人对此承担完全责任。

2.2.4 机械设备要求(不低于):置于天安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机械各1台,置于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洒水车1台,★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且不低于35台(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禁止使用牵引式新能源运输车。招标人开工通知发出后,投标人须保证7日内≥35台车一次性全部进场,进场的全部车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车辆信息一致,如相关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

2.2.5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运输车辆,仅限服务于本次运输项目,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服务期内未经招标人许可,禁止从事本运输服务以外工作,中标人运输车辆的录入/增加/减少/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车辆调整。中标人如有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终止未付款项结算。

2.2.6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足额缴纳本项目含税暂估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接受履约保函。逾期未缴纳的,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

2.2.7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前,中 (略) 境内组织完成全部运输车辆实地核验手续,如逾期未完成实地核验或车辆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2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3.4机械设备最低要求:置于天安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机械各1台,置于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洒水车1台,★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且不低于35台(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禁止使用牵引式新能源运输车。(投标人须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的,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车辆持有人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注意,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 (略) 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被列入 (略) 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将在初步评审中被否决,不得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网(网址:http://**),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网上无法操作的,也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到 (略) 办公楼511办公室线下获取。

1、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

2、如果 (略) 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

3、其他问题也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会员注册及审核、技术和报名系统操作类咨询电话:400-8566-100、0871-*

注册咨询联系QQ:*、*

地址: (略) 办公楼515室

4.2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二楼第2开标厅

5.2 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二楼第2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网站》(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草铺街 (略)

联系人:余任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28号

联系人:吴静、王直洪

电话:0871-*

(略) 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无害化磷石膏输送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有效提升 (略) 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保障磷石膏综合利用计划顺利完成;满足易门箐*吨/年干法改性装置满负荷运行原料供应及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改性磷石膏填充工作需求。从 (略) *吨/年磷石膏 (略) 理装置(以下简称“天安 (略) ”)和杨家箐磷石膏库,运输磷石膏原料和无害化磷石膏至易门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场进行改性生产和充填。

服务期限: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8个月;或8个月服务期内拉满*吨磷石膏为止。

服务地点: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至易门箐矿山生态修 (略) 沿线运输;天安 (略) 至易门箐生态修 (略) 沿线运输。

2.2 招标范围: (略) 易门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磷石膏运输服务招标范围和方案内的所有工作,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如下。

2.2.1 天安 (略) 和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运输、卸车 (略) 和相关附属设施的洒水降尘、清扫、修补、维护等内容。

2.2.2 运输起点 (略) 青龙街道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 (略) 草铺街道天安 (略) ,终点 (略) 八街街道易门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现 (略) 域(磷石膏原料运至易门箐*吨/年干法改性装置;无害化磷石膏运至易门箐矿坑底部),杨家箐磷石膏库至易门箐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运距按57公里计;天安 (略) 到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运距按46公里计。运输量约*吨,不承诺为最终运输量(以招标人最终委托运输数量为准)。

2.2.3 投标人自行解决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地方关系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工作;负责洒水降尘、 (略) 理、道路清扫、道路和相关附属设施维护修补及运输保障。道路运输符合安全环保相关管理要求,投标人对此承担完全责任。

2.2.4 机械设备要求(不低于):置于天安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机械各1台,置于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洒水车1台,★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且不低于35台(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禁止使用牵引式新能源运输车。招标人开工通知发出后,投标人须保证7日内≥35台车一次性全部进场,进场的全部车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车辆信息一致,如相关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

2.2.5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运输车辆,仅限服务于本次运输项目,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服务期内未经招标人许可,禁止从事本运输服务以外工作,中标人运输车辆的录入/增加/减少/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车辆调整。中标人如有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兑现,终止未付款项结算。

2.2.6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足额缴纳本项目含税暂估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接受履约保函。逾期未缴纳的,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

2.2.7 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合同签订前,中 (略) 境内组织完成全部运输车辆实地核验手续,如逾期未完成实地核验或车辆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2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3.4机械设备最低要求:置于天安 (略) 、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机械各1台,置于易门箐生态修复项目洒水车1台,★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且不低于35台(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禁止使用牵引式新能源运输车。(投标人须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的,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车辆持有人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注意,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 (略) 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被列入 (略) 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将在初步评审中被否决,不得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网(网址:http://**),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如网上无法操作的,也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到 (略) 办公楼511办公室线下获取。

1、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

2、如果 (略) 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

3、其他问题也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会员注册及审核、技术和报名系统操作类咨询电话:400-8566-100、0871-*

注册咨询联系QQ:*、*

地址: (略) 办公楼515室

4.2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二楼第2开标厅

5.2 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 (略) (略) 328号 (略) 综合楼二楼第2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网站》(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草铺街 (略)

联系人:余任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28号

联系人:吴静、王直洪

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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