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行政事业单位243项商业房地产20年租赁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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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行政事业单位243项商业房地产20年租赁权项目招标公告

晴隆县行政事业单位243项商业房地产20年租赁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行政事业单位243项商业房地产20年租赁权项目由晴隆县人民政府以晴隆县人民政府关 (略) 置晴隆县国有商业门面资产事宜的请示的批复(晴府函(2015)15号),批准进行租赁权流转,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晴隆县;

2.2项目评估值:3,082.*元;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晴隆县境内莲城街道、东观街道、腾龙街道等地方的 (略) 国有商业用房、合计面积*.74平方米的房地产租赁权的流转出让。

2.4租赁权流转期限:20年。

2.5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要求对晴隆县境内莲城街道、东观街道、腾龙街道等地方的 (略) 国有商业用房合计面积*.74平方米的房地产租赁权的流转出让,投资人(投标人)取得租赁权后,按要求开展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在租赁权流转出让期限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5 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声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 2025年02月28日。

4.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晴 (略) 内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报名并提供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3月3日16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的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4日10时。

6.2 各投标人应提前三十分钟,准时到达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事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 (略) 网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 (略) 内。

9.异议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晴 (略) 内

电话:*。

10.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晴 (略)

地址:晴隆县天隆家园D三栋二楼

电话:085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晴 (略) 内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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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行政事业单位243项商业房地产20年租赁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行政事业单位243项商业房地产20年租赁权项目由晴隆县人民政府以晴隆县人民政府关 (略) 置晴隆县国有商业门面资产事宜的请示的批复(晴府函(2015)15号),批准进行租赁权流转,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晴隆县;

2.2项目评估值:3,082.*元;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晴隆县境内莲城街道、东观街道、腾龙街道等地方的 (略) 国有商业用房、合计面积*.74平方米的房地产租赁权的流转出让。

2.4租赁权流转期限:20年。

2.5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要求对晴隆县境内莲城街道、东观街道、腾龙街道等地方的 (略) 国有商业用房合计面积*.74平方米的房地产租赁权的流转出让,投资人(投标人)取得租赁权后,按要求开展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在租赁权流转出让期限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

3.5 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声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 2025年02月28日。

4.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晴 (略) 内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报名并提供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3月3日16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的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4日10时。

6.2 各投标人应提前三十分钟,准时到达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事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 (略) 网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 (略) 内。

9.异议

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晴 (略) 内

电话:*。

10.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晴 (略)

地址:晴隆县天隆家园D三栋二楼

电话:085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晴隆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晴 (略) 内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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