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试剂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化验试剂采购(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化验试剂采购(三次)
2.2交货地点:郑州 (略) ( (略) (略) (略) (略) 固体废弃 (略) 理中心内)
2.3采购内容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氨氮标准试剂、硝酸盐氮标准溶液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采购文件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自*方对货物验收之日起6个月。
2.7交货时间要求:收到*方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送抵交货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化验试剂(合同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承包内容等信息。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略) 径:http://**,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2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地址:中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站上发布。
采购人:郑州 (略)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 中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 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方式: 0371-*,*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化验试剂采购(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化验试剂采购(三次)
2.2交货地点:郑州 (略) ( (略) (略) (略) (略) 固体废弃 (略) 理中心内)
2.3采购内容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氨氮标准试剂、硝酸盐氮标准溶液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采购文件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自*方对货物验收之日起6个月。
2.7交货时间要求:收到*方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送抵交货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化验试剂(合同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承包内容等信息。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略) 径:http://**,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2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地址:中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站上发布。
采购人:郑州 (略)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 中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 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方式: 0371-*,*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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