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局半导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化移栽工程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制局半导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化移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半导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化移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制局半导体至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 (略) )西侧围墙外绿化缺失地。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移栽地现场清理、场地平整、土方回填、绿化移栽苗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21.(略)元,其中含暂列金1.(略)元(含税费)
2.1.4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3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6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09时 30 分。
5.2提交地点: (略) 公共 (略)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
地 址 | (略) (略)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1号楼13层 | 地 址 | (略) (略) (略) 255号 |
联 系 人 | 姚宇峰 | 联 系 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513-(略) | 联系电话 | (略) |
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具体评标入围方法及入围数量见附件 A。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评标价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评标价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评标价=投标报价 | |
2.2.2 | 评标价相同的排序方法 | 抽签确定 | |
初步评审 | |||
2.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3.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以CA系统为准 |
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2.3.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略)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4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评标基准价 |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入围的投标文件依次评审,直至评审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评审。
2 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1 评标价的确定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评标价等于投标报价;
(2)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 (略) 场信用评价进行价格折算后,计算评标价。
2.2.2评标价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排序推荐。
2.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下一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条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入围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
3.4.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3.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4.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3.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4.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3.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4.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4.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6款的规定进行。
3.4.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6.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7.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7.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7.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制局半导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化移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半导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化移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备〔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制局半导体至新世纪大道(世纪大桥- (略) )西侧围墙外绿化缺失地。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移栽地现场清理、场地平整、土方回填、绿化移栽苗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21.(略)元,其中含暂列金1.(略)元(含税费)
2.1.4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3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6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09时 30 分。
5.2提交地点: (略) 公共 (略)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 (略) |
地 址 | (略) (略)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1号楼13层 | 地 址 | (略) (略) (略) 255号 |
联 系 人 | 姚宇峰 | 联 系 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513-(略) | 联系电话 | (略) |
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具体评标入围方法及入围数量见附件 A。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评标价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评标价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评标价=投标报价 | |
2.2.2 | 评标价相同的排序方法 | 抽签确定 | |
初步评审 | |||
2.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3.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以CA系统为准 |
企业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见第八章格式文本 | ||
2.3.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略)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4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评标基准价 |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入围的投标文件依次评审,直至评审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评审。
2 评审标准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1.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2.2.1 评标价的确定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评标价等于投标报价;
(2)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 (略) 场信用评价进行价格折算后,计算评标价。
2.2.2评标价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排序推荐。
2.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下一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2条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入围的各投标人的评标价。
3.4.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3.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4.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3.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4.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3.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 (略) 理。
3.4.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4.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6款的规定进行。
3.4.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 (略) 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9)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6.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7.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7.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 (略) 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7.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