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一期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青田经 (略) ,招标人为青田经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建设 (略) ,行政监督部门为 青田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一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 (略) 进一步规 (略) 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略)㎡,总建筑面积约(略)㎡。按照36个普通?中班、6个?中预科班、8个?学预科班、同时可容纳300?华?培训教育(?学历教育类)的规模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活、培训、体艺及辅助等?房,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备,项?分两期实施。本期(一期)建设36个教学班的办学规模建设,总建筑?积约(略)平??,包括教学楼及综合楼、报告厅、?堂、宿舍楼、运动场所、地下空间及必要的辅助用房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估算总投资约(略)万元;建设地点:青田县油竹街道彭括村。
2.2招标范围:具体包括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工程(一期、二期)总体方案设计(按照36个普通?中班、6个?中预科班、8个?学预科班、同时可容纳300?华?培训教育(?学历教育类)的规模建设)。(一期)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装修)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包括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如边坡支护、基坑围护、建筑、装修、结构、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人防、抗震支架、消防、建筑智能化、防雷、照明、景观及绿化、道路及管线等附属工程以及上述整个项目深化设计等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送审稿,出具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3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审稿并上报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同时完成概算修改并送审;初步设计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并提交图审,按图审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 (略) (略) ( (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或信用中国”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4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5年 2 月 21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下载。
5.3 (略) (略)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略) 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略)、0578-(略)。
5.4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6.3 本项目不见面 (略) 径为通过“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 ——不见面开标”进入。
6.4 本 (略) (略) 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 (略) (略) 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 ”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5 (略) (略) 2. (略) 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 (略) (略) 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 ”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6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经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建设 (略)
地 址: 青田县青创大厦11楼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滨江国际9幢3-302室
联系人:傅健 联系人: 陈达影
电 话: (略) 电 话: 0578-(略)
邮 箱: / 邮 箱: *@*q.com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略)
发布时间: 2025 年 2 月 21 日
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一期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青田经 (略) ,招标人为青田经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建设 (略) ,行政监督部门为 青田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一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关于印发《 (略) 进一步规 (略) 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略)㎡,总建筑面积约(略)㎡。按照36个普通?中班、6个?中预科班、8个?学预科班、同时可容纳300?华?培训教育(?学历教育类)的规模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活、培训、体艺及辅助等?房,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备,项?分两期实施。本期(一期)建设36个教学班的办学规模建设,总建筑?积约(略)平??,包括教学楼及综合楼、报告厅、?堂、宿舍楼、运动场所、地下空间及必要的辅助用房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估算总投资约(略)万元;建设地点:青田县油竹街道彭括村。
2.2招标范围:具体包括青田华侨实验高级中学新建工程(一期、二期)总体方案设计(按照36个普通?中班、6个?中预科班、8个?学预科班、同时可容纳300?华?培训教育(?学历教育类)的规模建设)。(一期)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装修)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包括整个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如边坡支护、基坑围护、建筑、装修、结构、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人防、抗震支架、消防、建筑智能化、防雷、照明、景观及绿化、道路及管线等附属工程以及上述整个项目深化设计等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供所需资料。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单独支付。分包之前须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送审稿,出具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设计方案审批通过后,3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审稿并上报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同时完成概算修改并送审;初步设计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并提交图审,按图审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补充、修改等事项;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 (略) (略) ( (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 (略) (略) 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或信用中国”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 (略) ;
3.14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5年 2 月 21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下载。
5.3 (略) (略)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略) 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 (略) →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略)、0578-(略)。
5.4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6.3 本项目不见面 (略) 径为通过“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 ——不见面开标”进入。
6.4 本 (略) (略) 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 (略) (略) 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 ”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5 (略) (略) 2. (略) 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 (略) (略) 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 ”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6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经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建设 (略)
地 址: 青田县青创大厦11楼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滨江国际9幢3-302室
联系人:傅健 联系人: 陈达影
电 话: (略) 电 话: 0578-(略)
邮 箱: / 邮 箱: *@*q.com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略)
发布时间: 2025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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