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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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解读

近日,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凤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 (略) 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依据《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皖数安办〔2023〕6号)、《 (略)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滁政办秘〔2023〕29号)等精神,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根据县政府批示要求,县 (略) 结合我县实际,对《凤阳县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办〔2019〕13号,简称原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制定《 (略)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落实全省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我县项目计划申报、立项审批、建设管理、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促进项目建设规范化、集约化,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总体考虑。贯彻落实全省信息化项目“三个转变”、“四大工程”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县项目联动审批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化项目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落地见效。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县 (略) (略) 相关文件精神,对原《 (略) 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滁政办〔2019〕22号)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新增,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9月,通过OA发文、网站等多形式向县直各部门、社会群众分别征求了相关意见,共收到1条意见建议,采纳了1条,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略) 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县政府审议。11月27日通 (略) 合法性审查。12月16日,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6日以县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学总 (略) 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数字安徽、数字滁州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重点解决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复建设、信息孤岛、资金分散等问题,推进项目集约高效建设、系统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40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政务信息化项目定义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3条。主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建信息化专家库等。

第三章,项目规划和计划申报,共5条。主要明确项目申报前应谋划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年度计划逐级申报审核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四章,项目立项审批,共5条。一是明确新建、升级项目 (略) (略) 审核和县政府批准后,按要求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明确未经县 (略) 审批同意的项目, (略) 不予下达项目采购任务书和项目资金,县公共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略) 招标采购。

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共9条。一是明确项目须在全 (略) 上集约化建设;二是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三是明确项目监理、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管理等要求。

第六章,验收和运维管理,共6条。主要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相关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共3条。 (略) 信、保密、财政、档案、密码管理、审计、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章,附则,共5条。一是明确审查类项目和涉密项目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不属于本办法管理的项目和不予建设内容;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期。

六、创新举措

1.推动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三个转变”,即信息系统形态从“烟囱式”向“平台式”转变,建设模式从“承建厂商全程建设实施”向“设计、开发、运维分阶段实施”转变,资金支持方式从“审项目分资金”向“谋场景比项目”转变,有利于提升信息化建设质效、形成开放生态体系。

2.贯彻落实全省“四大工程”建设要求,推进项目 (略) 上开发,强化数字化场景应用,鼓励通过统采分 (略) 县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行“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模式,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3.严格项目审核流程,实现政 (略) 通办、城 (略) 统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略) ,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管理办法》第7章监督管理, (略) 信、公安、保密、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档案、密码管理、数据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安全保密、资金使用、招投标管理、档案管理、密码应用、数据共享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推进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下一步将加强《管理办法》政策宣传,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县 (略)

咨询电话:0550-#



近日,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凤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 (略) 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依据《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皖数安办〔2023〕6号)、《 (略)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滁政办秘〔2023〕29号)等精神,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根据县政府批示要求,县 (略) 结合我县实际,对《凤阳县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办〔2019〕13号,简称原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制定《 (略)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落实全省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我县项目计划申报、立项审批、建设管理、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促进项目建设规范化、集约化,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总体考虑。贯彻落实全省信息化项目“三个转变”、“四大工程”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县项目联动审批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化项目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落地见效。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县 (略) (略) 相关文件精神,对原《 (略) 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滁政办〔2019〕22号)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新增,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9月,通过OA发文、网站等多形式向县直各部门、社会群众分别征求了相关意见,共收到1条意见建议,采纳了1条,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略) 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县政府审议。11月27日通 (略) 合法性审查。12月16日,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月6日以县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学总 (略) 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数字安徽、数字滁州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重点解决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复建设、信息孤岛、资金分散等问题,推进项目集约高效建设、系统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40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政务信息化项目定义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3条。主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建信息化专家库等。

第三章,项目规划和计划申报,共5条。主要明确项目申报前应谋划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年度计划逐级申报审核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四章,项目立项审批,共5条。一是明确新建、升级项目 (略) (略) 审核和县政府批准后,按要求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明确未经县 (略) 审批同意的项目, (略) 不予下达项目采购任务书和项目资金,县公共交易中心不予受理 (略) 招标采购。

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共9条。一是明确项目须在全 (略) 上集约化建设;二是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三是明确项目监理、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管理等要求。

第六章,验收和运维管理,共6条。主要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相关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共3条。 (略) 信、保密、财政、档案、密码管理、审计、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章,附则,共5条。一是明确审查类项目和涉密项目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不属于本办法管理的项目和不予建设内容;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期。

六、创新举措

1.推动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三个转变”,即信息系统形态从“烟囱式”向“平台式”转变,建设模式从“承建厂商全程建设实施”向“设计、开发、运维分阶段实施”转变,资金支持方式从“审项目分资金”向“谋场景比项目”转变,有利于提升信息化建设质效、形成开放生态体系。

2.贯彻落实全省“四大工程”建设要求,推进项目 (略) 上开发,强化数字化场景应用,鼓励通过统采分 (略) 县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行“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模式,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3.严格项目审核流程,实现政 (略) 通办、城 (略) 统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略) ,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管理办法》第7章监督管理, (略) 信、公安、保密、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档案、密码管理、数据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安全保密、资金使用、招投标管理、档案管理、密码应用、数据共享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推进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下一步将加强《管理办法》政策宣传,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县 (略)

咨询电话: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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