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清水管网一批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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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清水管网一批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第三水厂 (略) 工程(一期) (略) 一批次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发 (略) (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47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32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 (略) 泓 (略) ,现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第三水厂 (略) 工程(一期) (略) 一批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KG-JS-*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

2.4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第三水厂 (略) 工程(一期) (略) 一批次工程建设内容为 (略) ( (略) -*港东十一街)、 (略) ( (略) -青州大道)、 (略) ( (略) -隆泰街)等24 (略) 及配套阀井等附属设施;新建给水管道总长度 *米,其中*主管长度约*米,DN200支管长度约9205米。(上述管段及工程量为暂估值)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计划工期: (略) (略) 规划及实施进度分批次下发任务书,每一项任务书施工工期以任务书中约定为准,结合具体建设内容,最长不超过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9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 (略) (略) “ (略) ”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 (略)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所在地) (略) (略) 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所在地) (略) (略) 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 (略)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 (略) 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网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 (略) 泓 (略)

地址: (略) (略) 新港大 (略) 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赵女士 梁女士

电话:0371-*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8023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邮箱:*@*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略)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新港大 (略) 交叉口兴 (略) 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

邮箱:*@*63.com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第三水厂 (略) 工程(一期) (略) 一批次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发 (略) (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47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32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 (略) 泓 (略) ,现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第三水厂 (略) 工程(一期) (略) 一批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KG-JS-*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

2.4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第三水厂 (略) 工程(一期) (略) 一批次工程建设内容为 (略) ( (略) -*港东十一街)、 (略) ( (略) -青州大道)、 (略) ( (略) -隆泰街)等24 (略) 及配套阀井等附属设施;新建给水管道总长度 *米,其中*主管长度约*米,DN200支管长度约9205米。(上述管段及工程量为暂估值)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计划工期: (略) (略) 规划及实施进度分批次下发任务书,每一项任务书施工工期以任务书中约定为准,结合具体建设内容,最长不超过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9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 (略) (略) “ (略) ”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 (略)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所在地) (略) (略) 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所在地) (略) (略) 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 (略)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 (略) 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 (略) 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http://**:*/)”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 (略) 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略) (http://**:*/)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网站“公共服务-- (略)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 (略) 泓 (略)

地址: (略) (略) 新港大 (略) 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赵女士 梁女士

电话:0371-*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8023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 *

邮箱:*@*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略)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新港大 (略) 交叉口兴 (略) 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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