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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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的单一来源公示

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项目名称: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报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国家对“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有特殊管理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4〕93号),要求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选拔工作。
2. (略) 场是我厅下属事业单位,具有承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任务、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等职能。根据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 (略) 场机构编制规定,具有参与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性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承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任务等职责。
3. (略) 场具有不可替代性和连续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求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 (略) 络报名、资格审核、招募笔试、招募面试、组织体检、公示和录取等工作,确保考试公开、公正、透明。 (略) 场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政策把握能力强,人事考试组织管理制度严格、流程规范,在考试组织、整体把控和突 (略) 置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是我省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的第二年,由 (略) 场具体实施,组织稳妥有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场

地址: (略) (略) 5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1日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2025年02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联 系 人:朱佳宁

联系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浙江 (略) (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 (略)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项目名称: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中的委托业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报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国家对“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有特殊管理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4〕93号),要求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选拔工作。
2. (略) 场是我厅下属事业单位,具有承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任务、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等职能。根据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 (略) 场机构编制规定,具有参与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性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承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任务等职责。
3. (略) 场具有不可替代性和连续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求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 (略) 络报名、资格审核、招募笔试、招募面试、组织体检、公示和录取等工作,确保考试公开、公正、透明。 (略) 场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信力,政策把握能力强,人事考试组织管理制度严格、流程规范,在考试组织、整体把控和突 (略) 置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是我省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的第二年,由 (略) 场具体实施,组织稳妥有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场

地址: (略) (略) 5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1日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2025年02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联 系 人:朱佳宁

联系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浙江 (略) (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 (略)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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