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交易公告
(略) 域 | 南孙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略) (略) 金钟街道南孙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略) (略) 金钟街道南孙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范月和 |
项目周期 | 1年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元 |
项目名称 | (略) 金钟街道南孙庄人居环境治理工程 | ||
挂牌价格 | *.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投标方须先经招标方进行前期资格审核,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 (略) (略) (http://**)提交报名材料。 | ||
其他描述 | 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工程内容:南孙庄村为开展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需对全村 (略) 两侧垃圾及杂土清理平整、 (略) 平整修补,预计机械费和人工费约*元(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及上级拨款到位后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略) 域 | 南孙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略) (略) 金钟街道南孙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略) (略) 金钟街道南孙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范月和 |
项目周期 | 1年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元 |
项目名称 | (略) 金钟街道南孙庄人居环境治理工程 | ||
挂牌价格 | *.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投标方须先经招标方进行前期资格审核,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 (略) (略) (http://**)提交报名材料。 | ||
其他描述 | 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工程内容:南孙庄村为开展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需对全村 (略) 两侧垃圾及杂土清理平整、 (略) 平整修补,预计机械费和人工费约*元(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及上级拨款到位后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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