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 (略) 、 (略) ( (略) 、 (略) )卫健部门,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市级各医学学术团体,委机关各科室(站、中心):
经研究,现就做好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条件和要求
1. (略) 级项目应体现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本专业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立足于新理论、新知识的传播,引进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同时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面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的项目要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2.项目主办单位要综合考虑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组织管理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计划。要注意把教学质量关,严格依照项目负责人、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授予学分标准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得借用、套用公布的项目名称举办其他内容学习班。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随意压缩、
修改学时数或将调研、考察、参观时间计入学时数。
3.市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 (略) 级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4.市级项目办结率需达到90%以上,大于等于90%的, (略) 级项目申报数不设上限,小于90%的,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数将酌情核减。
5.拟申报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的项目,不得申报2 (略) 级项目,严禁将国家、省、市三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时举办申请并发放多类学分。所申报的培训项目不得以不同主办单位、利用套改标题、更换负责人的方式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
2020年起全省项目管理实行信息化管理, (略) 级项目申报使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略) 级项目申报模块 (以下简称“市级申报系统”), (略) 址为http://**:#/index.html。
(一)项目申报
各单位登录系统后,使用申报系统模块进行新增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登入系统,选择“市级项目”模块进行申报填写: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需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如有不实、虚假填报,不予通过。
2.每位 (略) 级项目新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同类项目尽量合并申报(可选择多期申报),同一项目不能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二)举办前登记
主办单位在项目举办7个工作日前需填写“项目举办前登记模块”,填写实际举办地点、实际举办周期并上传会议通知、日程安排表,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待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项目。市卫健委将根据登记情况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弄虚作假、乱授学分、项目举办情况与登记严重不符(如实际日程与登记日程学时数差距3小时以上等)的,一经查实,不予发放学分,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全市通报、1-3年 (略) 级项目 (略) 理。
(三)执行情况反馈
项目举办完毕7个工作日内,需填写“执行情况反馈模块”, (略) 卫健委。
三、时间安排
市级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3月7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2 (略) 级项目采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均不受理纸质材料或电子邮件。
(二) (略) 卫健委批准同意,各县(区、 (略) ) (略) 、县级医疗卫生机 (略) 内业务学习以外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不授予学分。
(三)除以下情况外,2 (略) 级项目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1.待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公布后,申报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未获批的项目, (略) 卫健 (略) 级项目,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因突发公共卫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下达且要求2025年内完成的培训任务,有关单位可根据相关文 (略) 级项目,补报项目获批后直接安排项目编号,不再单独发文公布项目计划。其 (略) 级项目补报。
(四)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申报单位项目名称不得随意冠以“全国”“国际”“年会”“论坛”“峰会”“研讨会”“高端”“高峰”“海丝”“海峡”“两岸”“ (略) ”等字样和其他高于实际规格的名号。
(五)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在做好 (略) 级项目申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做好2024年 (略) 本单位卫技人员的年度学分审核工作。
联 系 人:洪芸茹
联系电话:0596-#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县(区) (略) 、 (略) ( (略) 、 (略) )卫健部门,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市级各医学学术团体,委机关各科室(站、中心):
经研究,现就做好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条件和要求
1. (略) 级项目应体现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本专业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立足于新理论、新知识的传播,引进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同时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面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的项目要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2.项目主办单位要综合考虑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组织管理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计划。要注意把教学质量关,严格依照项目负责人、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授予学分标准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得借用、套用公布的项目名称举办其他内容学习班。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随意压缩、
修改学时数或将调研、考察、参观时间计入学时数。
3.市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 (略) 级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4.市级项目办结率需达到90%以上,大于等于90%的, (略) 级项目申报数不设上限,小于90%的,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数将酌情核减。
5.拟申报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的项目,不得申报2 (略) 级项目,严禁将国家、省、市三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时举办申请并发放多类学分。所申报的培训项目不得以不同主办单位、利用套改标题、更换负责人的方式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
2020年起全省项目管理实行信息化管理, (略) 级项目申报使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略) 级项目申报模块 (以下简称“市级申报系统”), (略) 址为http://**:#/index.html。
(一)项目申报
各单位登录系统后,使用申报系统模块进行新增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登入系统,选择“市级项目”模块进行申报填写: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需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如有不实、虚假填报,不予通过。
2.每位 (略) 级项目新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同类项目尽量合并申报(可选择多期申报),同一项目不能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二)举办前登记
主办单位在项目举办7个工作日前需填写“项目举办前登记模块”,填写实际举办地点、实际举办周期并上传会议通知、日程安排表,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待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项目。市卫健委将根据登记情况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弄虚作假、乱授学分、项目举办情况与登记严重不符(如实际日程与登记日程学时数差距3小时以上等)的,一经查实,不予发放学分,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全市通报、1-3年 (略) 级项目 (略) 理。
(三)执行情况反馈
项目举办完毕7个工作日内,需填写“执行情况反馈模块”, (略) 卫健委。
三、时间安排
市级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3月7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2 (略) 级项目采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均不受理纸质材料或电子邮件。
(二) (略) 卫健委批准同意,各县(区、 (略) ) (略) 、县级医疗卫生机 (略) 内业务学习以外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不授予学分。
(三)除以下情况外,2 (略) 级项目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1.待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公布后,申报2025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未获批的项目, (略) 卫健 (略) 级项目,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因突发公共卫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下达且要求2025年内完成的培训任务,有关单位可根据相关文 (略) 级项目,补报项目获批后直接安排项目编号,不再单独发文公布项目计划。其 (略) 级项目补报。
(四)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申报单位项目名称不得随意冠以“全国”“国际”“年会”“论坛”“峰会”“研讨会”“高端”“高峰”“海丝”“海峡”“两岸”“ (略) ”等字样和其他高于实际规格的名号。
(五)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在做好 (略) 级项目申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做好2024年 (略) 本单位卫技人员的年度学分审核工作。
联 系 人:洪芸茹
联系电话:0596-#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