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业务需要, (略) 拟建设“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依照建设内容构建以公安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为核心,为实现本项目产生的 (略) (略) ,结合“福云”的云计算、云存储、云共享技术,实现政务服务应用体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主要包含指挥中心、网络机房、研判中心、建筑智能化等,根据《 (略)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榕政办〔2023〕41号)的文件规定: (略) 级党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设政务信息系统及面向特定社会对象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均应部署在福云(市政务云)。
根据《 (略)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 (略) (略) (略) (略) 等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为各需求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9 号令)《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同时结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拟邀请的 (略) (略) ,根据其已建成的政务云资源、 (略) 和保障体系等,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适合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数字福建产 (略) 33号8号研发楼5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我单位于2025年02月21日抽取专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论证专家信息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发布媒介: (略) (http://**)。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略) 漳港 (略) 99号新投商务中心20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
2、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新港 (略) 东段十二桥南国大厦202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钱旺
联系方法:0591-*、*
电子信箱:*@*63.com
福建 (略)
2025年2月21日
采购公告附件:
说明:签章完成后,请点击“签章完成”按钮,完成本次签章
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业务需要, (略) 拟建设“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依照建设内容构建以公安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为核心,为实现本项目产生的 (略) (略) ,结合“福云”的云计算、云存储、云共享技术,实现政务服务应用体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福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和部分智能化项目先期必建工程”主要包含指挥中心、网络机房、研判中心、建筑智能化等,根据《 (略)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榕政办〔2023〕41号)的文件规定: (略) 级党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设政务信息系统及面向特定社会对象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均应部署在福云(市政务云)。
根据《 (略)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 (略) (略) (略) (略) 等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为各需求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9 号令)《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同时结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拟邀请的 (略) (略) ,根据其已建成的政务云资源、 (略) 和保障体系等,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适合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数字福建产 (略) 33号8号研发楼5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我单位于2025年02月21日抽取专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论证专家信息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发布媒介: (略) (http://**)。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略) 漳港 (略) 99号新投商务中心20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
2、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新港 (略) 东段十二桥南国大厦202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钱旺
联系方法:0591-*、*
电子信箱:*@*63.com
福建 (略)
2025年2月21日
采购公告附件:
说明:签章完成后,请点击“签章完成”按钮,完成本次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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