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22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2-24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监理)001 | GSAY-#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静宁县发 (略) 进行备案,获得通过。备案号:静发改【2023】696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甘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AY-#
2.项目名称: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 (略) 静宁县司桥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45亩,新建制砖车间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新建成品砖晾晒及存放车间1栋,建筑面积315平方米, (略) 基土拌合车间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新建机械设备及其他材料存放车间3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75平方米,新建临时性办公及住宿用房 258.8平方米,新建地磅房1间,建筑面积6平方米, (略) 内排水渠1192 米,埋置排水涵管230米, (略) 边护栏150米,新建场地围栏256米,新建大门2座,新 (略) 灯18盏以及相关的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购置制砖生产线相关设备一套,购置固化剂及稳定土拌合生产线设备一套,以及相关的其他设备、机械等配套设备。
3.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12.#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2 人,须具有相关的监理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 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网页截图上要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时间)。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请于2025年02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2月24日18时00分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监理大纲(PDF格式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24日18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监理大纲纸质版胶装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盖章签字),送至甘肃 (略) (静宁县城 (略) 162号4楼412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 (略)
地 址: (略) 静 (略) (略) 16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静宁县城 (略) 162号4楼412室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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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22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2-24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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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监理)001 | GSAY-# | 服务-监理 | #.0(元) |
公告内容
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静宁县发 (略) 进行备案,获得通过。备案号:静发改【2023】696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甘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AY-#
2.项目名称:静宁县东峡水库清淤及淤泥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 (略) 静宁县司桥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45亩,新建制砖车间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新建成品砖晾晒及存放车间1栋,建筑面积315平方米, (略) 基土拌合车间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新建机械设备及其他材料存放车间3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75平方米,新建临时性办公及住宿用房 258.8平方米,新建地磅房1间,建筑面积6平方米, (略) 内排水渠1192 米,埋置排水涵管230米, (略) 边护栏150米,新建场地围栏256米,新建大门2座,新 (略) 灯18盏以及相关的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购置制砖生产线相关设备一套,购置固化剂及稳定土拌合生产线设备一套,以及相关的其他设备、机械等配套设备。
3.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12.#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现场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2 人,须具有相关的监理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 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网页截图上要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时间)。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请于2025年02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2月24日18时00分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监理大纲(PDF格式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24日18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监理大纲纸质版胶装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盖章签字),送至甘肃 (略) (静宁县城 (略) 162号4楼412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 (略)
地 址: (略) 静 (略) (略) 16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静宁县城 (略) 162号4楼412室
联系人: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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