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运维技术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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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运维技术服务 | (略) 元 | 1(项) | (略) 元 |
上传完整响应文件。
1.验收组织单位: (略)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中心。
2.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每次运维完成后将相关运维情况报采购人确认后,视为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合同期内最后一次运维服务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视为完成所有运维服务内容。如未通过采购人确认的,视为未完成该项目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切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等维权费用。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此次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收集费、报告编制费、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足额发票等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二)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日常运维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2025年6月30日前提供合同金额2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三)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日常运维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供合同金额2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四)服务期满且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所有运维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提供合同金额1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一)售后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2小时内到达现 (略) 理。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若有违反按保密要求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或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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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运维技术服务 | (略) 元 | 1(项) | (略)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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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组织单位: (略) 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中心。
2.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每次运维完成后将相关运维情况报采购人确认后,视为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合同期内最后一次运维服务通过采购人验收后视为完成所有运维服务内容。如未通过采购人确认的,视为未完成该项目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切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等维权费用。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此次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收集费、报告编制费、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足额发票等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二)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日常运维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2025年6月30日前提供合同金额2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三)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日常运维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供合同金额2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四)服务期满且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所有运维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确认后,提供合同金额1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一)售后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2小时内到达现 (略) 理。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若有违反按保密要求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或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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