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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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报名起止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7日 17时00分
联系人 韩女士
联系电话 (略)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5BJ(略)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4.(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社会保险稽核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稽核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 (略) (略) (略) 1号楼。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及《 (略) 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具体情况,计划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缴费单位160个缴费年度进行审核。


    项目编号 ZJ2025BJ(略)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略)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4.(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社会保险稽核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稽核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 (略) (略) (略) 1号楼。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及《 (略) 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具体情况,计划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缴费单位160个缴费年度进行审核。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韩女士
    传真
    联系电话 (略)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韩女士 传真
    联系电话 (略)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信息来源:http://**
报名起止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7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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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ZJ2025BJ(略)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4.(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社会保险稽核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稽核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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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 (略) (略) (略) 1号楼。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及《 (略) 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具体情况,计划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缴费单位160个缴费年度进行审核。


    项目编号 ZJ2025BJ(略)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稽核服务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略)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4.(略)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社会保险稽核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且提交完整的稽核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纸质版) (略) (略) (略) 1号楼。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及《 (略) 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具体情况,计划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缴费单位160个缴费年度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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