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流量计送检、送修物流拉运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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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流量计送检、送修物流拉运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略) 2025年共有需进行实流检定流量计64台,其中DN400流量计20台(需要带前后4米直管段及整流器送检的共计16台),DN300流量计2台,DN250流量计3台,DN200流量计1台,DN150流量计4台,DN100流量计16台,DN80流量计8台,DN50流量计6台,送检地点包括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检定站广州分站、南京分站等地。当流量计因故障或检定不合格时,还需要送往北京、上海、河北等地维修工厂进行维修。鉴于流量计送检、送修周期长、时效要求高、车辆承载能力要求随送检数量变化,分公司现有车辆无法满足送检要求,故委托由#方完成流量计送检、送修任务,分公司负责监管工作。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1.2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物流行业运营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1.4 信誉要求 1.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无行贿犯罪。 1.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1.4.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 (略) 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1.5 业绩要求 响应人必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服务经验,业绩良好;应提供近三年来(2022年至2024年)不少于三项且每项不低于#元合同金额的类似本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6 人员要求 无 1.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1.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02-28 08:00:00, (略) 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02-24 10:00:00至2025-02-28 08:00:00, (略) 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5-02-28 09:00:00, (略) 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02-28 10: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宁夏银川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tp://**

,银川

一、概述
(略) 2025年共有需进行实流检定流量计64台,其中DN400流量计20台(需要带前后4米直管段及整流器送检的共计16台),DN300流量计2台,DN250流量计3台,DN200流量计1台,DN150流量计4台,DN100流量计16台,DN80流量计8台,DN50流量计6台,送检地点包括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检定站广州分站、南京分站等地。当流量计因故障或检定不合格时,还需要送往北京、上海、河北等地维修工厂进行维修。鉴于流量计送检、送修周期长、时效要求高、车辆承载能力要求随送检数量变化,分公司现有车辆无法满足送检要求,故委托由#方完成流量计送检、送修任务,分公司负责监管工作。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1.2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物流行业运营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1.4 信誉要求 1.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无行贿犯罪。 1.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1.4.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 (略) 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1.5 业绩要求 响应人必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服务经验,业绩良好;应提供近三年来(2022年至2024年)不少于三项且每项不低于#元合同金额的类似本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6 人员要求 无 1.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1.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02-28 08:00:00, (略) 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02-24 10:00:00至2025-02-28 08:00:00, (略) 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5-02-28 09:00:00, (略) 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02-28 10: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宁夏银川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tp://**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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