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邀请第三轮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对放射科诊疗设备稳定性检测等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提交报价参与比选,以确定检测机构。
一、项目名称: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码:SPCG*
三、放射科检测设备清单(见附件)
四、采购需求
(一)最高限价:*.00元/年。
(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服务清单,下载链接:http://**,提取码:m66y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
(三)商务要求:
1.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对全中心放射诊疗设备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
2.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检测通知,立即响应,1小时到达现 (略) 理。
3.在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前,根据检测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整改后再次检测不再重复收费。
(四)付款方式:三次检测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款的100%。
(五)配置要求: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满足采购需求及科室使用需求。
(六)开标要求: (略) 至少三家,现场递交比选文件,未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五、参加本次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放射卫生机构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CMA许可使用标志。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检测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近三年内,在经营检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6日。
检测机构按照附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于2025年2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党政办(地址 (略) (略) 6号),逾期送达报价文件者均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材料。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审委员会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八、结果发布
比选产生中选人后, (略) 公示栏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宜宾 (略) (略) 6号
邮编:*
监督电话:0831-*
提交资料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831-*
十、报价文件内容
(一)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提供不全或内容不清晰的文件视为无效:
1、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信封或文件袋(盒)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报价文件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25年2月26日17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3.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对放射科诊疗设备稳定性检测等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提交报价参与比选,以确定检测机构。
一、项目名称: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码:SPCG*
三、放射科检测设备清单(见附件)
四、采购需求
(一)最高限价:*.00元/年。
(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服务清单,下载链接:http://**,提取码:m66y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
(三)商务要求:
1.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对全中心放射诊疗设备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
2.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检测通知,立即响应,1小时到达现 (略) 理。
3.在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前,根据检测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整改后再次检测不再重复收费。
(四)付款方式:三次检测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款的100%。
(五)配置要求: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满足采购需求及科室使用需求。
(六)开标要求: (略) 至少三家,现场递交比选文件,未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五、参加本次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合法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放射卫生机构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CMA许可使用标志。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检测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近三年内,在经营检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6日。
检测机构按照附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于2025年2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党政办(地址 (略) (略) 6号),逾期送达报价文件者均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材料。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审委员会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八、结果发布
比选产生中选人后, (略) 公示栏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宜宾 (略) (略) 6号
邮编:*
监督电话:0831-*
提交资料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831-*
十、报价文件内容
(一)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提供不全或内容不清晰的文件视为无效:
1、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信封或文件袋(盒)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报价文件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25年2月26日17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3.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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