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榆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审计与评估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榆 (略) 资产审计与评估服务(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 (略)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榆 (略) 资产审计与评估服务(二次)。
2、招标单位:江苏 (略) 。
3、项目地点:上冈镇。
4、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 (略) 国资委相关规定,按照股权退出转让要求, (略) 现有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规模:江苏榆 (略) 现有资产约32.53亿元,资产规模与类型详见资产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项目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约人民币*元。
6、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7、质量要求:合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1.1审计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具备会计(或审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财务审计业务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2评估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具备各省( (略) )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 (略) (略) 进行备案,需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企业净资产评估业务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 (略) 罚期内的; (略) 交通投资 (略) 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 (略) 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联合体由一家牵头单位+N家联席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牵头单位,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
(五)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 (略) ,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 (略) 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略) 交通投资 (略)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
注: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 (略) 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 (略) ”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或保险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 (略) 。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并经招标人确认且无违约情况下方可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略) 交 (略) (地址: (略) (略) 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8时 00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 (略) 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 (略)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交 (略)
联系人:吴丹
电话:*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榆 (略) 资产审计与评估服务(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 (略)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榆 (略) 资产审计与评估服务(二次)。
2、招标单位:江苏 (略) 。
3、项目地点:上冈镇。
4、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 (略) 国资委相关规定,按照股权退出转让要求, (略) 现有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规模:江苏榆 (略) 现有资产约32.53亿元,资产规模与类型详见资产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项目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约人民币*元。
6、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7、质量要求:合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1.1审计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备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具备会计(或审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财务审计业务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2评估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具备各省( (略) )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 (略) (略) 进行备案,需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有类似企业净资产评估业务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 (略) 罚期内的; (略) 交通投资 (略) 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 (略) 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联合体由一家牵头单位+N家联席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指牵头单位,余同)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均须满足),并应当具备承担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
(五)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 (略) ,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 (略) 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 (略) 交通投资 (略)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
注: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 (略) 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 (略) ”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或保险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 (略) 。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并经招标人确认且无违约情况下方可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略) 交 (略) (地址: (略) (略) 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丹,联系电话:*,*@*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8时 00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 (略) 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 (略)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交 (略)
联系人: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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