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区路南镇2025年散煤替代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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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路南镇2025年散煤替代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老边区路南镇2025年散煤替代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撰写单位: 营口富隆工程 (略) 发布时间: 2025-02-24

项目概况

(略) 南镇2025年散煤替代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南镇2025年散煤替代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1550
采购需求:

(1)交货时间:一个供暖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交货期为接到(略)方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送达(略)方指定地点,按需供应。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视区财政拨款情况后进行结清。

(4)规格参数:采购清洁型煤600吨、标准为含硫量≤0.5%,挥发分≤12.0%,热值≥5500千卡/千克,包括装卸、包装、运输、保险、供暖运行期间专用的上煤铲车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人员、材料和设备费用等。(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采购用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需方采取随时抽样送至需方指定化验机构进行化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化验结果不能达到投标文件所确认参数,采购方可以终止采购合同,未达标的煤炭由供应商自行运走,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检测合格后,由需方指定地点进行检斤,并以此为准收货。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供暖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交货期为接到(略)方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送达(略)方指定地点,按需供应。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11时00分至2025年02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开标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 (略) 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略),联系人:赵先生。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 营口富隆工程 (略) (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地 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0417-(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鑫茹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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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营口富隆工程 (略) 发布时间: 2025-02-24

项目概况

(略) 南镇2025年散煤替代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南镇2025年散煤替代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1550
采购需求:

(1)交货时间:一个供暖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交货期为接到(略)方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送达(略)方指定地点,按需供应。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视区财政拨款情况后进行结清。

(4)规格参数:采购清洁型煤600吨、标准为含硫量≤0.5%,挥发分≤12.0%,热值≥5500千卡/千克,包括装卸、包装、运输、保险、供暖运行期间专用的上煤铲车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人员、材料和设备费用等。(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采购用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需方采取随时抽样送至需方指定化验机构进行化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化验结果不能达到投标文件所确认参数,采购方可以终止采购合同,未达标的煤炭由供应商自行运走,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检测合格后,由需方指定地点进行检斤,并以此为准收货。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供暖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交货期为接到(略)方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送达(略)方指定地点,按需供应。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11时00分至2025年02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开标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 (略) 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略),联系人:赵先生。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 营口富隆工程 (略) (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泉通消防旁四层黄色办公楼)。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地 址: (略) 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0417-(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营口富隆工程 (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鑫茹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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