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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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1: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预算金额 ¥32.(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略),(略)
采购单位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浦城县河滨街道回龙寺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恒达(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0591-(略),(略)
附件:
附件1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B[CS](略)

项目名称: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

(略)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 (略) (略) 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可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 (略)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按磋商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②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文件售价交纳费用,并将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q.com(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我司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有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 (略) 浦城县河滨街道回龙寺30号        

联系方式:张恒达(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            

联系方式: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0591-(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

电 话:  0591-(略),(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略) 域 浦城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1: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预算金额 ¥32.(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略),(略)
采购单位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浦城县河滨街道回龙寺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恒达(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0591-(略),(略)
附件:
附件1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B[CS](略)

项目名称: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

(略)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 (略) (略) 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可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 (略)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按磋商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②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文件售价交纳费用,并将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q.com(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我司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有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 (略) 浦城县河滨街道回龙寺30号        

联系方式:张恒达(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            

联系方式: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0591-(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舒羽、杨淑文、林心、张滨

电 话:  0591-(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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