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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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3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4日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采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
002包:人民币54.*元
003包:人民币*元
004包:人民币*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线上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
投标 (略) (略) 址: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一)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二)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须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E-mail:aszfcgdzb@163.com
(三)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3-*-00 (略) (略) 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下述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后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七)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录“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和“投标人名称”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表”。
(八)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地址: (略) (略) 四道街十号
电话:041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69—271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412-*
E-mail:aszfcgdzb@163.com
3.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建鞍支行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21日

项目名称: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3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4日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所需监控设备等物品采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
002包:人民币54.*元
003包:人民币*元
004包:人民币*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线上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
投标 (略) (略) 址: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一)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二)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略) 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须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E-mail:aszfcgdzb@163.com
(三)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3-*-00 (略) (略) 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下述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后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七)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录“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和“投标人名称”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表”。
(八)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地址: (略) (略) 四道街十号
电话:041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269—271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412-*
E-mail:aszfcgdzb@163.com
3.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建鞍支行
(略) 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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