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区城市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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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城市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

嘉兴市区城市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略) (略)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防洪工程扩展三期(封闭工程) (略) 重点民生水利项目。防洪总面积23.56km2,项目所需 (略) 区防洪排涝、河道活水换水、防洪设备(设施、堤防)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及绿化养护等工作内容,以社会公益和环境效益为主,属于公共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 (略) 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 (略) 区东南片防洪排涝抗风险能力, (略) (略) 防洪安全可靠运行。专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 (略) (略) 承担本项目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5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30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姚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嘉兴市区城市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防洪扩展三期(封闭工程)运行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略) (略)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防洪工程扩展三期(封闭工程) (略) 重点民生水利项目。防洪总面积23.56km2,项目所需 (略) 区防洪排涝、河道活水换水、防洪设备(设施、堤防)管理运行维修养护及绿化养护等工作内容,以社会公益和环境效益为主,属于公共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 (略) 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 (略) 区东南片防洪排涝抗风险能力, (略) (略) 防洪安全可靠运行。专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 (略) (略) 承担本项目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52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30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姚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3-*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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