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照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ZM2标段
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照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HWKJ-JDGC-ZM1、ZM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 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 (略) (招标代理)现对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照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HWKJ-JDGC-ZM1、ZM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 (略) 江苏省太仓至常州段 (略) 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接沪武高速上海段,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接沪武高速常州至南京段,全长134.865公里,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总体扩建方案,其中太仓北枢纽至董浜枢纽段扩建为双向十车 (略) 标准, (略) 段扩建为双向八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
为满足本项目扩 (略) (略) 域夜间照明要求,拟在本项目收费广场,董浜枢纽匝道,以及沿线重要互通、枢纽、 (略) 主线与匝 (略) 段设置照明设施。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整套系统交付、供货(含备件)、运输、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技术文件、培训及在2年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等全套服务,最终实现完整的照明系统。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HWKJ-JDGC-ZM1标段为苏州段(沪苏省界—K74+900),HWKJ-JDGC-ZM2标段为锡常段(K74+900—K134+865)。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照明灯杆及灯具设施采购安装调试;
(2)供电传输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配套的电缆及土建;
(4)测试和维修设备;
(5)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转工作;
(6)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7)提供的文件包括应用软件的源程序、数据库结构、程序清单、备份盘、图纸和资料、备件清单、操作与维护手册;
(8)系统软、硬设备在2年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
(9)现有全线照明系统相关的设备、设施、管线、结构等拆除、搬迁、入库、回收、利旧使用、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
供货期要求: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划到2026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通过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改扩建工程按半幅封闭施工进行,计划第1年实施半幅,第2年实施另半幅,具体以改扩建主体的交通组织实际情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所投照明灯杆及灯具设施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照明灯杆及灯具设施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同意供货承诺书。
3.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指交/竣工日期)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 (略) 照明设施供货 (略) 照明施工项目(须含照明设施设备供货)。
注:道路照明系统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3.1.3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 (略)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 (略) 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根 (略) 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 (略) 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_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2月 25 日至 2025 年3月 4 日,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 (略) ( (略) )”(http://**:(略)/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 (略) “相关文件下载”查阅。在使用江苏 (略) 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略)。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略)。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 (略) (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 (略) 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 (略) 络直播, (略) 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
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17 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17 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地址: (略) (略) 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 (略) (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518号
联系人:康惠、陈骏
电话:0512-(略)
招标代理: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系人:陈静、陈志祥
电话:025-(略)、(略)
传真:025-(略)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根据《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 (略) ”中可查询的信 (略) 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 (略) 页截图的(来源仅限 (略) 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未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 (略) (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 (略) ( (略)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2月
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照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HWKJ-JDGC-ZM1、ZM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 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 (略) (招标代理)现对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照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HWKJ-JDGC-ZM1、ZM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 (略) 江苏省太仓至常州段 (略) 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接沪武高速上海段,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接沪武高速常州至南京段,全长134.865公里,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总体扩建方案,其中太仓北枢纽至董浜枢纽段扩建为双向十车 (略) 标准, (略) 段扩建为双向八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
为满足本项目扩 (略) (略) 域夜间照明要求,拟在本项目收费广场,董浜枢纽匝道,以及沿线重要互通、枢纽、 (略) 主线与匝 (略) 段设置照明设施。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整套系统交付、供货(含备件)、运输、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技术文件、培训及在2年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等全套服务,最终实现完整的照明系统。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HWKJ-JDGC-ZM1标段为苏州段(沪苏省界—K74+900),HWKJ-JDGC-ZM2标段为锡常段(K74+900—K134+865)。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照明灯杆及灯具设施采购安装调试;
(2)供电传输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配套的电缆及土建;
(4)测试和维修设备;
(5)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转工作;
(6)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7)提供的文件包括应用软件的源程序、数据库结构、程序清单、备份盘、图纸和资料、备件清单、操作与维护手册;
(8)系统软、硬设备在2年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
(9)现有全线照明系统相关的设备、设施、管线、结构等拆除、搬迁、入库、回收、利旧使用、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
供货期要求: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划到2026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通过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沪 (略) 太仓至常州段改扩建工程按半幅封闭施工进行,计划第1年实施半幅,第2年实施另半幅,具体以改扩建主体的交通组织实际情况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所投照明灯杆及灯具设施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照明灯杆及灯具设施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同意供货承诺书。
3.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指交/竣工日期)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00 (略) 照明设施供货 (略) 照明施工项目(须含照明设施设备供货)。
注:道路照明系统的维护改造不属于上述项目。
3.1.3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 (略)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 (略) 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根 (略) 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 (略) 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_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 (略) 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2月 25 日至 2025 年3月 4 日,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 (略) ( (略) )”(http://**:(略)/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 (略) “相关文件下载”查阅。在使用江苏 (略) 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略)。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略)。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 (略) (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 (略) 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 (略) 络直播, (略) 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
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17 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17 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地址: (略) (略) 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 (略) (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518号
联系人:康惠、陈骏
电话:0512-(略)
招标代理: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系人:陈静、陈志祥
电话:025-(略)、(略)
传真:025-(略)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根据《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 (略) ”中可查询的信 (略) 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 (略) 页截图的(来源仅限 (略) 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未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 (略) (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 (略) ( (略)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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