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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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ZZB(ZB)202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 (略) 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部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部 (略) 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部 (略) 计划购置1台32吨电动叉车及其备件,包含该型设备的设计、制造、总装、试车、发货运输至现场、现场卸车、安装和测试、试验、特种设备首次报检、验收、技术服务、配套充电桩及其安装等(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

交货地点:广西钦州 (略) 。

2.2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叉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生产或销售该型设备的资质和能力。

(1)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证明材料。所投产品系为国内生产的品牌,其制造商须具有符合本招标产品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2)如投标人是制造商,所投产品系为国内生产的品牌,须具有符合本招标产品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系为境外制造,原装全进口的,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视制造商为本项目唯一有效投标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代理相同品牌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唯一执有所投标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的视为有效投标人,如同一品牌出现有两个及以上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的,取消该品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2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2台30吨(及以上)所投品牌电动叉车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品牌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能体现设备品牌、额定起重能力、销售数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加盖有供需双方单位章的设备验收材料等,业绩时间以通过设备验收时间为准。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产品质量等问题,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有失信惩戒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查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 (略)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http://**)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查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 (略) (http://**)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查询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24 日至2025年 3 月 3 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 (略) (广西壮 (略) (略) (略) 南珠东 (略) 7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71-(略)的,按招标公告4.*@*q.com邮箱后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 (略) (略) 南湖支行

账 号:(略)

4.3文件领取

现场购买的,购买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公章)、委托人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购买人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人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收件地址、*@*q.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3 月 18 日上午10:00时,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广西 (略) (广西壮 (略) (略) (略) 南珠东 (略) 76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最多可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 (略) (http://**#/index)和广西 (略) (http://**)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部 (略) ,监督电话:0777-(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部 (略)

地 址:钦州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B座

邮 编:(略)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7-(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广西壮 (略) (略) (略) 南珠东 (略) 76号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0771-(略)

邮 箱:*@*q.com

招标人:北部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5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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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XJZZB(ZB)202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 (略) 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部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部 (略) 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部 (略) 计划购置1台32吨电动叉车及其备件,包含该型设备的设计、制造、总装、试车、发货运输至现场、现场卸车、安装和测试、试验、特种设备首次报检、验收、技术服务、配套充电桩及其安装等(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

交货地点:广西钦州 (略) 。

2.2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叉车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生产或销售该型设备的资质和能力。

(1)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证明材料。所投产品系为国内生产的品牌,其制造商须具有符合本招标产品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2)如投标人是制造商,所投产品系为国内生产的品牌,须具有符合本招标产品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3)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系为境外制造,原装全进口的,所投产品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视制造商为本项目唯一有效投标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代理相同品牌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唯一执有所投标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的视为有效投标人,如同一品牌出现有两个及以上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的,取消该品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2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2台30吨(及以上)所投品牌电动叉车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品牌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能体现设备品牌、额定起重能力、销售数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加盖有供需双方单位章的设备验收材料等,业绩时间以通过设备验收时间为准。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产品质量等问题,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有失信惩戒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查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 (略)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http://**)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查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 (略) (http://**)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查询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24 日至2025年 3 月 3 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 (略) (广西壮 (略) (略) (略) 南珠东 (略) 7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71-(略)的,按招标公告4.*@*q.com邮箱后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 (略)

开户银行:广西北 (略) (略) 南湖支行

账 号:(略)

4.3文件领取

现场购买的,购买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公章)、委托人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购买人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人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收件地址、*@*q.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3 月 18 日上午10:00时,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广西 (略) (广西壮 (略) (略) (略) 南珠东 (略) 76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最多可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 (略) (http://**#/index)和广西 (略) (http://**)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部 (略) ,监督电话:0777-(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部 (略)

地 址:钦州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B座

邮 编:(略)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7-(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广西壮 (略) (略) (略) 南珠东 (略) 76号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0771-(略)

邮 箱:*@*q.com

招标人:北部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5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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