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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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睢宁县 (略)
(略) 域 睢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7:1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6-*
采购单位 睢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睢 (略) 商务服务中心1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洋 051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 0516-*

项目概况

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睢采谈(2025)*

项目名称: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开展睢宁县土壤志编撰工作,内容包 (略) 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料收集、调研、研讨、会商、评审等工作,印制睢宁县土壤志300册,并出版发行。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1日前完成(出版时间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地点: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03月07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

2.截止接收时间:2025年03月07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3.接收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08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宁县 (略)      

地址:睢 (略) 商务服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刘洋 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联系方式:张工 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睢宁县 (略)
(略) 域 睢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7:1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6-*
采购单位 睢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睢 (略) 商务服务中心1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洋 051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 0516-*

项目概况

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睢采谈(2025)*

项目名称:睢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志编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开展睢宁县土壤志编撰工作,内容包 (略) 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料收集、调研、研讨、会商、评审等工作,印制睢宁县土壤志300册,并出版发行。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1日前完成(出版时间除外)。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地点: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03月07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

2.截止接收时间:2025年03月07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3.接收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08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江苏 (略) (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谈判

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宁县 (略)      

地址:睢 (略) 商务服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刘洋 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睢宁 (略) 青蓝商管大楼5楼510室            

联系方式:张工 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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