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通榆镇乡村文明活动中心礼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略) (略) 受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滨海县通榆镇乡村文明活动中心礼堂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滨海县通榆镇乡村文明活动中心礼堂装修工程。
2、项目地点:滨海县通榆镇境内。
3、工程内容:拟对滨海县通榆镇乡村文明活动中心礼堂进行装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招标控制价:(略)元。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
10、工期:3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合格。
12、质保期:1年。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 “滨海县 (略) ”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1、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本招标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四、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一)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 至2025年3月3日下午05:00时。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 (略)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 (略) 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 (略) 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0元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如需收取):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须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1.承包人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中间验收部位不合格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原因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2.承包人因未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期间两次及以上达不到计划进度目标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3.承包人因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
六、其他有关事项:
请报名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滨海 (略) 龙泰御景湾1号商业楼205室
联系人: 蔡先生
电 话: (略)
(略) (略) 受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滨海县通榆镇乡村文明活动中心礼堂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滨海县通榆镇乡村文明活动中心礼堂装修工程。
2、项目地点:滨海县通榆镇境内。
3、工程内容:拟对滨海县通榆镇乡村文明活动中心礼堂进行装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招标控制价:(略)元。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
10、工期:3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合格。
12、质保期:1年。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 “滨海县 (略) ”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1、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本招标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四、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一)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 至2025年3月3日下午05:00时。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 (略)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com)。发送电子邮件后请 (略) 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 (略) 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元;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0元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如需收取):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须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1.承包人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中间验收部位不合格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原因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2.承包人因未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期间两次及以上达不到计划进度目标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3.承包人因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
六、其他有关事项:
请报名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滨海县通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滨海 (略) 龙泰御景湾1号商业楼205室
联系人: 蔡先生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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