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广东省 (略)
二、项目名称
广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内容:为广东省 (略) 采购2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二年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为采购单位的日常经营和决策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2)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法律文件,辅助采购单位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及制定合同范本;
(3)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争议;
(4)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
(5) (略) 理企业内的劳动/劳务关系;
(6) (略) 理来信来访及其他应急或群体事件;
(7)定期向采购单位推送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解读;
(8)根据采购单位安排开展法律培训活动;
(9)对采购单位涉诉案件或争议纠纷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出具初步法律意见书;对争议不大案件提供无偿代理服务(差旅费等必要开支由采购单位承担);
(10)根据采购单位工作需要提供驻点服务;
(11)采购单位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有关工作(具体以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为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元/家/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经司法部门批准执业且成立满3年,经年度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律师事务所近3年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主办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6.主办律师有良好职业操守,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 (略) (略) 分的情况;
7.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8.律所或分所注册地为广州或深圳,且在广州或深圳有固定办公地点。
五、参与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3月3日17时30分前提交本公告附件所载供应商资料,供应商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六、供应商选取方式
为促进有效竞争,采购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按以下方式选取供应商:选取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资质、企业获奖、拟派团队负责人学历及执业年限、拟派主办律师学历及执业年限、团队业绩情况、服务方案等评价因素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选取不超过5家供应商开展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向受邀单位发出《邀请函》,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按照函件规定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竞争性谈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20-*
广东省 (略)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