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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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招标公告

粤采通(深圳)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101A

二、采购项目名称: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人民币#.00元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登记表》(可在采购 (略) 站(http://**)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采用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粤采通(深圳)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粤采通(深圳)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深 (略) 支行

账号:##(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七、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7日14时00分-14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 (略) 会议室。

备注: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 (略) 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 (略) 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 (略) 会议室。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 (略) (深 (略) )(http://**)、中国 (略) (http://**)及粤采通(深圳) (略) 网站(http://**)。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7号

采购代理机构:粤采通(深圳) (略)

地址: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5-#转804

邮箱:*@*63.com

发布人:粤采通(深圳) (略)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4日

粤采通(深圳)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101A

二、采购项目名称: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耳鼻喉科耗材A包(二次)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人民币#.00元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以及“ (略) 政府 (略)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登记表》(可在采购 (略) 站(http://**)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采用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粤采通(深圳)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 (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粤采通(深圳)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深 (略) 支行

账号:##(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七、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7日14时00分-14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 (略) 会议室。

备注: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 (略) 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 (略) 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 (略) 会议室。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 (略) (深 (略) )(http://**)、中国 (略) (http://**)及粤采通(深圳) (略) 网站(http://**)。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7号

采购代理机构:粤采通(深圳) (略)

地址: (略) (略) 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5-#转804

邮箱:*@*63.com

发布人:粤采通(深圳) (略)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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