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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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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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度新疆职业大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137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疆职业大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新疆职业大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度在校学生就医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校 (略) 实际情况需公开招标医疗服务合作单位一家。合作医疗服务单位派医务人员18人 (略) 、 (略) 、 (略) (略) 校内学生日常就医看病工作。( (略) 校区医生4人,护士3人,公共卫生专干1人; (略) 校区医生3人,护士2人; (略) 医生3人,护士2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提供人员未能达到我校要求,经整改后仍未能达到学校要求的,每延误一项服务内容扣发当月服务费1000元,仍未达到要求校方将终止合同。3、岗位要求:初级及初级以上医生10名,薪资9000元/月,初级及以上护士7名,薪资7500元/月,公共卫生专干(限医学类)1名,薪资7000元/月。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随时增减相应医务人员,会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发放费用。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会建 (略) , (略) (略) ,中标单位根据学校安排会 (略) 提供医疗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寒暑假除外),投标报价按年度报价,服务起始及截止日期以合同内约定为主。签订合同期限以入 (略) 时间为准,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025-(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
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6.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7.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8.近一年任意月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9.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2.投标人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5.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职业大学

地 址:新 (略) (略) 1075号

联系方式:09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 (略)

地 址: (略) (略) 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雪洁

电 话:(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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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度新疆职业大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137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疆职业大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新疆职业大学医疗服务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度在校学生就医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校 (略) 实际情况需公开招标医疗服务合作单位一家。合作医疗服务单位派医务人员18人 (略) 、 (略) 、 (略) (略) 校内学生日常就医看病工作。( (略) 校区医生4人,护士3人,公共卫生专干1人; (略) 校区医生3人,护士2人; (略) 医生3人,护士2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提供人员未能达到我校要求,经整改后仍未能达到学校要求的,每延误一项服务内容扣发当月服务费1000元,仍未达到要求校方将终止合同。3、岗位要求:初级及初级以上医生10名,薪资9000元/月,初级及以上护士7名,薪资7500元/月,公共卫生专干(限医学类)1名,薪资7000元/月。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随时增减相应医务人员,会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发放费用。4.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会建 (略) , (略) (略) ,中标单位根据学校安排会 (略) 提供医疗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寒暑假除外),投标报价按年度报价,服务起始及截止日期以合同内约定为主。签订合同期限以入 (略) 时间为准,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025-(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
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6.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7.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8.近一年任意月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9.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2.投标人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5.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职业大学

地 址:新 (略) (略) 1075号

联系方式:09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 (略)

地 址: (略) (略) 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雪洁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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