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东部新区山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寿宁县发 (略) 以寿发改审批[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寿宁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包括六中对面增 (略) ;六中门口至文化宫门口新建 (略) 面白改黑; (略) 三线下地工 (略) 灯;人才公寓照明系统提升;城市标志建筑(文昌阁)照明系统提升等5个部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 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主要为寿宁县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勘察范围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②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以及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③施工范围包括:场地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栈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景观照明、配电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消防工程、既有建筑及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安装,最终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5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995.*元;勘察设计费为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有关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成果文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合格标准 。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园林绿化工 (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和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 (略) (略) (略) (网址:http://**: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 (略) 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 (略) 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 (略) 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文件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其余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邮编:* 电子邮箱: *@*26.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 *@*26.com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谢先生、刘先生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寿宁县发 (略) 以寿发改审批[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寿宁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包括六中对面增 (略) ;六中门口至文化宫门口新建 (略) 面白改黑; (略) 三线下地工 (略) 灯;人才公寓照明系统提升;城市标志建筑(文昌阁)照明系统提升等5个部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 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主要为寿宁县 (略) (略) 更新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勘察范围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②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以及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③施工范围包括:场地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栈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景观照明、配电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消防工程、既有建筑及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安装,最终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05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995.*元;勘察设计费为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有关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成果文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合格标准 。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园林绿化工 (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和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 (略) (略) (略) (网址:http://**: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 (略) 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 (略) 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 (略) 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文件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其余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邮编:* 电子邮箱: *@*26.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8号招标大厦,邮编:* 电子邮箱: *@*26.com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谢先生、刘先生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