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达卡第三方货运地面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 (略) 2025年达卡
第三方货运地面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5年达卡第三方货运地面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采购。
1.1 项目名称:2025年达卡第三方货运地面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CZ(略)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达卡第三方货运地面服务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交易上限
备注
1
达卡第三方货运地面服务
按实际发生量
(略)元
人民币
服务范围包含:中国 (略) 、中国 (略) 航班货站服务
* (略) 理收费报价不高于0.065美元/公斤,每个航班最低收费不高于600美元/航班。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应对必要服务项目(需求)进行报价,如果没有针对服务项目(需求)进行报价的,该服务项目(需求)视同不另外收费,如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出 (略) 理,包括电子舱 (略) 理、货物接收、配载、复磅、出库;进 (略) 理,包括进港货物分拣、发出到货通知、协调海关问题;机坪装卸货物;不正 (略) 理;核对账单等。
达卡机场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参加本采购项目并且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 (略) 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略) 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 (略) 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被列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其他要求
2.7.1 有货站操作经验(在问卷调查表中进行响应)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 (略) 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3.1.2025年2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28日23时59分;*@*sair.com发送报名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sair.com邮箱发出给报名单位。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23时59分,*@*sair.com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中国 (略)
地址: (略) (略) 航云南街27号
邮编:(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先生,020-(略)
EMAIL: *@*sair.com
6.1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或经评审合格供应商少于两家时,进行第二次公告。
6.2发布第二次谈判公告后,评审前或评审时供应商数量只有一家,可由采购实施小组按照采购计划和谈判文件要求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形成评审报告。如第二次公告的采购文件核心内容维持不变且第一次已经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可无需第二次递交响应文件。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 (略)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略) 航云南街27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0-(略)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方 (略) 企业管理部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航云南街27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20-(略)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档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档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回应档)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档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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