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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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在区域影像中心一期建设实现医共体内影像数据的下级检查、上级诊断、基层机构影像云存储归档、平台具备影像分析等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影像中心信息化功能建设以及CT等设备硬件配置,实现医共体内的远程会诊服务,针对慢阻肺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服务,远程专家服务,真正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的诊断与治疗同质化建设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建设、调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 (略) 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一楼开标室2( (略) 桥南芳 (略) 对面( (略) 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 (略) 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报送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及现场备份文件提交同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号
联系方式: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415-(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略)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之恒
电 话:0415-(略)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在区域影像中心一期建设实现医共体内影像数据的下级检查、上级诊断、基层机构影像云存储归档、平台具备影像分析等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影像中心信息化功能建设以及CT等设备硬件配置,实现医共体内的远程会诊服务,针对慢阻肺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服务,远程专家服务,真正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的诊断与治疗同质化建设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 (略) 区域影像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建设、调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 (略) 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一楼开标室2( (略) 桥南芳 (略) 对面( (略) 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 (略) 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报送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及现场备份文件提交同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号
联系方式:04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415-(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略)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之恒
电 话:041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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