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法律服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拟公开购买法律服务,用于驻办提供专 (略) 理法律事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2022-2024年度)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二)具体担任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 (略) 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廉洁奉公,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 (略) 分、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或者律师协会 (略) 分;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一)协助办理我办 (略) 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法律事务;
(二)办理或协助办理我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三)办理或协助办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务;
(四)对法律法规适用、政策性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我办与法律顾问助理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二)购买法律服 (略) 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待遇标准(含年终奖)执行;
(三)我办对法律顾问助理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助理,可以根据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四)法律顾问助理还应遵守以下约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法律顾问助理的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助理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办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四、寄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请报名单位按以下要求寄送相关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二)加盖公章的本次服务方案,包括律师事务所简介、拟指派律师情况简介;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含正本及副本)、相关资质复印件。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购买服务流程
(一)报名
有意者请于2025年3月3日下午5:30前,将《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见附件)、服务方案等材料邮寄或者送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略) (略) 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3楼)。联系电话:0592-*。
(二)考核
我办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 (略) 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签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办将与最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法律服务合同。
附件: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因工作需要,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拟公开购买法律服务,用于驻办提供专 (略) 理法律事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2022-2024年度)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二)具体担任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 (略) 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廉洁奉公,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 (略) 分、司法行政部门 (略) 罚或者律师协会 (略) 分;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一)协助办理我办 (略) 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法律事务;
(二)办理或协助办理我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三)办理或协助办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务;
(四)对法律法规适用、政策性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我办与法律顾问助理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二)购买法律服 (略) 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待遇标准(含年终奖)执行;
(三)我办对法律顾问助理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助理,可以根据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四)法律顾问助理还应遵守以下约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法律顾问助理的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助理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其他损害我办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四、寄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请报名单位按以下要求寄送相关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二)加盖公章的本次服务方案,包括律师事务所简介、拟指派律师情况简介;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含正本及副本)、相关资质复印件。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购买服务流程
(一)报名
有意者请于2025年3月3日下午5:30前,将《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见附件)、服务方案等材料邮寄或者送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略) (略) 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3楼)。联系电话:0592-*。
(二)考核
我办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 (略) 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签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办将与最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法律服务合同。
附件: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略) 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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