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http://**)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略))。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J-F(略)
项目名称: (略) 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系统投入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内运行正常,由采购人组织项目整体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略))。
方式:潜在供应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 (略) 评标室( (略) (略) 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略) (http://**)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 (略) 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 (略) ”(网址: http://**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定稿).pdf
790.0K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http://**)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略))。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J-F(略)
项目名称: (略) 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 (略) 反走私智慧综治(海上综合智治)平台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系统投入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期内运行正常,由采购人组织项目整体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略))。
方式:潜在供应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 (略) 评标室( (略) (略) 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略) (http://**)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 (略) 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 (略) ”(网址: http://**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定稿).pdf
790.0K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