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项目
询比价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项目,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采用中原云商询比价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城郊煤矿现有各类公务车辆17辆,公务车辆为服务生产人员提供服务,并为矿井生产救援提供保障,为更好的服务生产,保障车辆正常使用,需对所有车辆进行年度维修保养。
2、项目技术方案(1)维修保养对象:城郊煤矿在用所有公务车辆,具体明细见系统提供物资报价明细。
(2)投标方定期对我单位公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的车辆符合车辆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按国家三包,责任质保周期等规定执行。
(3)投标方应保证维修、保养所用材料是未经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维修或保养车辆时,投标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城郊煤矿公务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废旧配件及其它材料,投标方必须交还城郊煤矿。
(4)维修车辆移交城郊煤矿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投标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5)车辆出现返修,投标方应优先安排修理。
(6)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投标方应当到矿方指定 (略) (具有车辆维修资质)进行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相应修理费。
(7)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8)如果经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出配件质量不属于原厂配件或维修质量有问题,鉴定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进行返工维修。合同期内投标方提供的配件出现三次不属于原厂配件的情况时,城郊煤矿有权解除维修合同,并将投标方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城郊煤矿组织的招标。
(9)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在场,对定点维修站更换的配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否则驾驶员可拒修并报告维修鉴定小组。送修司机应把换修配件带回进行鉴定。
(10)车辆的维修保养为车辆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所有车辆零配件维修更换、车辆保养等均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11)未报价的项目在发生时,由城郊煤 (略) 场询价,与投标方协商,取合理价格作为结算价;若协商不成,则由城郊煤矿另寻维修厂家维修。
(12)城郊煤矿 (略) 范围内出现故障时,投标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 (略) 理故障,不能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 (略) 范围内免费拖车、救援。
(13)车辆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投标方在接到城郊煤矿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城郊煤矿,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维修厂家先行垫付,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城郊煤矿驾乘人员的食宿费等,由城郊煤矿自负。
(14)矿方送修的车辆,投标方应积极组织维修,接到矿方修车通知后7天内修好,大修12天内修好,投标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修理完毕,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且矿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从季度结算费用中扣除。
(15)城郊煤矿送交投标方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等,由投标方负责。
(16)投标人要依法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资格,并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维修业务。
3、项目地点:厂家维修厂内,特殊情况下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点。
4、验收标准:
车辆修好后,由矿相关单位共同现场验收,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开始,整机质保期半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零部件。
5、其他要求
(1)如产品由于维修原因引起的重大质量问题,致使无法使用或造成人员伤亡,投标方应赔偿矿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投标方修复质量达不到矿方要求,经过调整修改后仍不符合我矿要求,矿方有权单方选择终止合同,并向投标方索赔相关损失。
(3)城郊煤矿每季度组织司机对投标方的车辆维修质量、配件质量、服务态度、维修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按100分,以80分标准,每低于1分扣季度承包费1%。年度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不得参与城郊煤矿组织的下年度招标。
二、工期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违约责任:投标方未按工期维修的,扣减本批次维修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盖章为准);注:上传的业绩合同遮挡价格者无效。
3、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需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以供资质审查:请下载附件1 :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doc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价方案:
1、本项目按照中原云商物资明细提供的车辆型号报单价;
2、合同签单价,更换配件、维修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材料消耗进行结算。所报单价含工时。
五、付款及结算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投标方维修完毕经矿方验收合格后,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投标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帐,矿方根据资金计划付款,预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六、投标说明
1、投标方必须在“ (略) (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投标方应在“ (略) (中原云商)”上报价;
3、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水平、维修技术等综合考虑投票决定投标方。
4、本公告 (略) (略) 及 (略) (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5、任何单位如对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城郊煤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人:马志超,电话0370-(略)。
城郊煤矿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项目
询比价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2025年公务车辆维修项目,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采用中原云商询比价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城郊煤矿现有各类公务车辆17辆,公务车辆为服务生产人员提供服务,并为矿井生产救援提供保障,为更好的服务生产,保障车辆正常使用,需对所有车辆进行年度维修保养。
2、项目技术方案(1)维修保养对象:城郊煤矿在用所有公务车辆,具体明细见系统提供物资报价明细。
(2)投标方定期对我单位公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的车辆符合车辆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按国家三包,责任质保周期等规定执行。
(3)投标方应保证维修、保养所用材料是未经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齐全,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维修或保养车辆时,投标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城郊煤矿公务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废旧配件及其它材料,投标方必须交还城郊煤矿。
(4)维修车辆移交城郊煤矿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投标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5)车辆出现返修,投标方应优先安排修理。
(6)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投标方应当到矿方指定 (略) (具有车辆维修资质)进行故障排除,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相应修理费。
(7)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8)如果经有关鉴定部门鉴定出配件质量不属于原厂配件或维修质量有问题,鉴定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进行返工维修。合同期内投标方提供的配件出现三次不属于原厂配件的情况时,城郊煤矿有权解除维修合同,并将投标方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城郊煤矿组织的招标。
(9)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在场,对定点维修站更换的配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否则驾驶员可拒修并报告维修鉴定小组。送修司机应把换修配件带回进行鉴定。
(10)车辆的维修保养为车辆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所有车辆零配件维修更换、车辆保养等均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11)未报价的项目在发生时,由城郊煤 (略) 场询价,与投标方协商,取合理价格作为结算价;若协商不成,则由城郊煤矿另寻维修厂家维修。
(12)城郊煤矿 (略) 范围内出现故障时,投标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 (略) 理故障,不能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 (略) 范围内免费拖车、救援。
(13)车辆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投标方在接到城郊煤矿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城郊煤矿,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维修厂家先行垫付,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城郊煤矿驾乘人员的食宿费等,由城郊煤矿自负。
(14)矿方送修的车辆,投标方应积极组织维修,接到矿方修车通知后7天内修好,大修12天内修好,投标方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修理完毕,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且矿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从季度结算费用中扣除。
(15)城郊煤矿送交投标方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等,由投标方负责。
(16)投标人要依法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资格,并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维修业务。
3、项目地点:厂家维修厂内,特殊情况下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点。
4、验收标准:
车辆修好后,由矿相关单位共同现场验收,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开始,整机质保期半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零部件。
5、其他要求
(1)如产品由于维修原因引起的重大质量问题,致使无法使用或造成人员伤亡,投标方应赔偿矿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投标方修复质量达不到矿方要求,经过调整修改后仍不符合我矿要求,矿方有权单方选择终止合同,并向投标方索赔相关损失。
(3)城郊煤矿每季度组织司机对投标方的车辆维修质量、配件质量、服务态度、维修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按100分,以80分标准,每低于1分扣季度承包费1%。年度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不得参与城郊煤矿组织的下年度招标。
二、工期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违约责任:投标方未按工期维修的,扣减本批次维修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盖章为准);注:上传的业绩合同遮挡价格者无效。
3、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需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以供资质审查:请下载附件1 :中原云商报名资料提交模板.doc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价方案:
1、本项目按照中原云商物资明细提供的车辆型号报单价;
2、合同签单价,更换配件、维修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材料消耗进行结算。所报单价含工时。
五、付款及结算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投标方维修完毕经矿方验收合格后,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投标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帐,矿方根据资金计划付款,预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六、投标说明
1、投标方必须在“ (略) (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投标方应在“ (略) (中原云商)”上报价;
3、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水平、维修技术等综合考虑投票决定投标方。
4、本公告 (略) (略) 及 (略) (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5、任何单位如对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城郊煤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人:马志超,电话037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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