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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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湖经 (略) 总体规划调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丰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F*

项目名称:本溪湖经 (略) 总体规划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溪湖经 (略) 总体规划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8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方式: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丰全 (略) (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六、开启

时间:2025年3月3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丰全 (略) (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具体报名请电话咨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评委会审定。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湖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东风街 (略) (略) 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丰全 (略)  

地址: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本溪明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丰全 (略)  

账号:2830 8007 5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话: * 


项目概况

(本溪湖经 (略) 总体规划调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丰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3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F*

项目名称:本溪湖经 (略) 总体规划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溪湖经 (略) 总体规划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8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方式: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丰全 (略) (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六、开启

时间:2025年3月3日 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丰全 (略) (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具体报名请电话咨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由评委会审定。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湖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东风街 (略) (略) 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丰全 (略)  

地址:   (略) (略) 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本溪明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丰全 (略)  

账号:2830 8007 5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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