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全过程跟踪检测、监理平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全过程跟踪检测、监理平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 (略) :福建省, (略) , (略)
一、采购条件
(略) 闽江上游 (略) 委托,福建 (略) 对2025-19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全过程跟踪检测、监理平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采购,项目资金为其他类型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元。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1: 项目名称:福建省西溪幸福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全过程跟踪检测,采购预算:16.*元,项目内容:1项。
合同包2: 项目名称: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监理平行检测,采购预算:6.*元,项目内容:1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或省级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CMA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2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或省级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CMA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02-26 08:00:00】到【2025-02-28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1人民币0元;合同包2人民币0元;
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 (略)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领取时须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等信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采购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与质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5 08: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3月5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 (略) (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3-05 08:30:00】
2、开启地点:福建 (略) (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
七、其他
本项目仅面向受邀供应商
八、监督部门
(略) (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闽江上游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9号
联系人:叶梦莹
联系电话:0599-*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全过程跟踪检测、监理平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 (略) :福建省, (略) , (略)
一、采购条件
(略) 闽江上游 (略) 委托,福建 (略) 对2025-19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全过程跟踪检测、监理平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采购,项目资金为其他类型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元。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1: 项目名称:福建省西溪幸福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全过程跟踪检测,采购预算:16.*元,项目内容:1项。
合同包2: 项目名称:福建省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新增部分)监理平行检测,采购预算:6.*元,项目内容:1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或省级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CMA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2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或省级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CMA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02-26 08:00:00】到【2025-02-28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1人民币0元;合同包2人民币0元;
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 (略)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领取时须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等信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采购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与质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5 08: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3月5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 (略) (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3-05 08:30:00】
2、开启地点:福建 (略) (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
七、其他
本项目仅面向受邀供应商
八、监督部门
(略) (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闽江上游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9号
联系人:叶梦莹
联系电话:0599-*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清献大道216-7号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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