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方根据调研、考察、参观、会议、外出学习等公务用车活动需要,须采购车辆租赁服务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共恩施州委党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元/年(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实际车辆租赁类型、数量和时间,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采购方式: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在 (略) 上发布谈判公告。在谈判时,谈判服务商递交谈判文件里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采购方依次与谈判服务商谈判后,进行第二次(最后)报价。项目评审采用价格评标法,即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标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2包(小型车类、客车类)分别确定中标服务商。
本项目分2包,第一包为小型车(包括小货车、轿车、SUV、商务车)、第二包为客车(包括10-19座小型客车、20-29座中型客车、30座以上大型客车)。投标服务商可以同时参加2个包的采购,也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包,并按照各个包的要求分别准备投标材料。
若参加谈判服务商某种车辆日租费和代驾费合计相同,则优先推荐该种车辆数量较多的服务商为成交候选人;若该种车辆数量也相同,则优先推荐所有车辆注册年限(半年内不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计一年)相加之和最少的服务商为成交候选人。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由双方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二年度合同。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中共恩施州委党校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包括第1包小型车(小货车、轿车、SUV、商务车)和第2包客车(含10-19座小型客车、20-29座中型客车、30座以上大型客车),用于学员和教职工调研、考察、参观、会议、外出学习等公务用车活动。
(二)租赁车辆要求
1.数量要求
因我校培训学员多,调研、考察时单次车辆需求较大,为了保证中标服务商能及时提供足够多的车辆,其自有车辆数量要满足:
第1包:小型车(小货车、轿车、SUV、商务车)不少于10辆,其中轿车不少于2辆,SUV不少于6辆,商务车不少于2辆。
第2包:客车不少于12辆,其中10-19座不少于2辆,20-29座车辆不少于8辆,30座及其以上车辆不少于2辆。
2.技术要求
小货车:排量1.5L及其以上,核定载重不低于500KG;
轿 车:燃油车排量2.0L或1.5T及其以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车身长度≥5.0m;
S U V :燃油车排量2.0L或1.5T及其以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车身长度≥4.7m;
商务车:燃油车排量2.5L或2.0T及其以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车身长度≥5.2m;
客车:乘客座椅背靠倾斜度可调节,走廊座位有扶手,有车载监控系统。
3.车辆资质。轿车、SUV、商务车必须在交通部门备案,客车必 (略) 运输证。
4.车辆保险。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额外为拟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元(小货车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元),谈判服务商承诺在车辆保险期满前及时续保。
5.里程年限。第1包小型车车辆行驶里程数不高于*km,且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登记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后)。第2包客车车辆行驶里程数不高于*km,且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登记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后)。
6.车辆车况。车辆整体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门窗、座位、车壁等无破损,空调、安全防护等系统工作正常,车辆内外干净无异味,车辆行驶无安全隐患。
7.车辆备选。中标服务商要建立租赁车辆备选库(以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车辆信息为基础),中标服务商派出的租赁车辆必须属于备选库。若中标服务商需要在备选库中新增车辆,则新增车辆各项参数、资质、保险、车况等条件不得低于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并提前向采购方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纳入备选库。中标服务商私自派出非备选库车辆,采购方可拒绝支付车辆日租费,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三)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应为谈判服务商自有人员(股东)或签订固定劳务合同关系人员,应提供驾驶人员隶属关系证明文件,服务过程中不能派临时聘用人员。
2.驾驶员应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第1包 小型车:取得C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在三年以上的驾驶员不少于10人;
第2包 客车:取得A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龄在三年以上的驾驶员不少于10人。
3.车辆驾驶员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态度热情、服务周到,遵守交通规则,满足采购方的用车需求,路途中听从采购方带队人员安排,有责任提醒并督促乘客系安全带,在有安全保证的位置停车上下乘客,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安全文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准带人搭便车。
4.乘客下车后留在车上的物品,驾驶员负有保管责任。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中标服务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驾驶员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若与采购方乘车人员发生争执,应及时向双方领导汇报,听候解决,不得谩骂、侮辱、威胁乘车人员,不得 (略) 线,更不得中途甩客,私自返回。若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谩骂、侮辱、威胁乘车人员,经核实属驾驶员责任的,采购方有权扣除驾驶员不超过50%的代驾费;若驾驶员与乘客发生肢体冲突,经核实属驾驶员责任的,采购方有权扣除驾驶员不超过100%的代驾费,情节严重的报公 (略) 理;发生以上情况后,采购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6.中标服务商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驾驶员信息要纳入合同条款中,建立驾驶员备选库,中标服务商派遣的驾驶员必须属于备选库。若中标服务商需要在备选库中新增驾驶员,则新增驾驶员需要按照谈判文件中持证、聘用等条件的要求,并需要提前向采购方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纳入备选库。中标服务商私自派遣非备选库驾驶员,采购方可拒绝支付驾驶员劳务费,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7.驾驶员与乘车人员一起就餐、住宿的,要主动支付驾驶员自己的餐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服务要求
1.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一般情况采购方提前12小时向中标服务商发出车辆租赁通知,中标服务商安排车辆按约定时间提前15分钟抵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略) 内60分钟内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每迟到1小时(不足1小时计1小时),扣除车辆日租费的10%,直至完全扣除。根据实际需要主动、提前开启空调。客车每天为乘客提供1瓶500ml的矿泉水。
2.保证采购方获得中标服务商车辆的优先租赁权,除紧急租车外,不得出现无车可租的情况,出现后采购方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中标服务商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调换同型号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延误超过1小时及以上时间的,每延误1小时,扣除车辆日租费的10%,直至完全扣除。
4确保车辆卫生,在派车前进行保洁,确保车辆内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座位无灰尘、污渍。影响采购方使用的,可以扣除不超过100%的日租费。
5.中标服务商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6.严格依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向采购方提供服务,不实行任何 (略) 域限制,不在租赁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7.若中标服务商安排的车辆不符合约定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服务商立即更换符合约定要求的车辆,由此导致的延误,采购方有权按照迟到的标准扣除车辆日租费。
8.督促驾驶员用车过程中,要据实保留相关凭证,因未保留或遗失凭证导致结算问题的,责任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五)安全要求
1.谈判服务商必须对其驾驶员定期进行驾驶安全教育培训。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要对车辆性能进行全面检测,杜绝车辆“ (略) ”;若路途中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上报中标服务商和采购方协调解决,杜绝“有病不报”。凡出现“ (略) ”“有病不报”,扣除车辆日租费的100%,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3.若车辆租赁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服务商承担所有责任(乘客经公安部门认定有责任的,乘客按照公安部门划分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并负 (略) 置、保险理赔等所有事项,采购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有差额的,差额由中标服务商全额支付。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中标服务商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若相关采购、安全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的,合同相应的标准要与法律法规作出相适应的调整。
3.因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不计为违约,但责任方要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做好合同调整或解除准备。
三、项目费用
(一)报价要求
1.谈判服务商报价时要按照《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见附件1)的格式报价,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报价单》中的限价。
2.车辆租赁费用仅包括车辆日租费、驾驶员代驾费、驾驶员餐费、驾驶员住宿费、能源费、过路费、停车费。费用结算时,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未列明的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保养费、洗车费、维修费、年检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包含在车辆日租费用中,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二)结算标准
1.车辆日租费、驾驶员代驾费按中标价格结算,住宿费、过路费、停车费按照中标服务商提供的有效票据实结算,驾驶员餐费按与乘客一起的实际就餐费用据实结算,能源费根据固定能源费标准乘以实际行驶里程据实结算(从中标服务 (略) 至 (略) 的车辆调度距离不计入行驶里程)。住宿费标准不得超过恩施州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餐费每天不超过100元。超出标准部分由中标服务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予结算。
其中:
①车辆实际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没 (略) 城区的车辆租赁项目,车辆日租费、驾驶员代驾费按中标价格的60%结算,其它费用结算方式不变。
②费用结算中“1天”的定义为“当日2:00-次日2:00(合计24小时)”,车辆租赁时间在此范围内为1天,车辆租赁时间超过“次日2:00”的,计为2天。
2.每次用车时,驾驶员与采购方带队人员填写《车辆租赁用车单》(见附件2);用车结束后,在采购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确认结算金额后,中标服务商 (略) 上填写相关结算数据(因中标服务商原因 (略) 的,中标结果无效)。
(三)结算要求
车辆租赁费用按次结算。费用结算时,中标服务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第一次使用原件)、正规税务发票、及相关费用计算凭证(包括《车辆租赁用车单》,住宿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票据复印件等)。
费用结算时的发票数额为所有费用的总额(含住宿费、过路费、停车费等),住宿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等项目的票据复印件作为计算租赁总费用的凭据。
四、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分项条件
第1包:参与小型车投标的服务商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
第2包:参与客车投标的服务商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公告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文件获取:登录 (略) (http://**)点击项目谈判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若下载失败,可打电话向工作人员免费索要。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30前
报名方式:谈判服务商请持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到中共恩施州委党校后勤与保卫科(教研楼206)报名。谈判服务商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谈判服务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谈判服务商承担。
七、开标信息
(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5年3月3日8:30-9:00,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中共恩施州委党校考试中心209
(二)开标信息
谈判时间:2025年3月3日9:00
谈判地点:中共恩施州委党校考试中心208
八、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谈判材料包装、密封在密封袋内。 2.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材料必须为原件,需要提供的证书和照片的必须为彩色复印件,谈判所需资料由采购方存档,概不退还。 3.谈判服务商必须提供评审的佐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制作目录,谈判文件中无相关项目佐证材料的,或者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该项目审查不通过。 4.谈判中发现谈判响应文件造假,采购方将直接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谈判结果公示后发现谈判响应文件造假的,采购方直接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签订合同后发现谈判响应文件造假,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谈判文件在有效期内的,采购方可按照谈判报告评选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服务商。谈判结束后,采购方将组织谈判小 (略) 现场,对中标候选人在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5.谈判服务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必须为谈判服务商自有车辆(即车辆登记信息为谈判服务商名称),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时间、相关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谈判公告之日前,所有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二)密封袋1:谈判响应材料
请服务商按照以下内容编制谈判文件: 1.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谈判书》(见附件4)。 2.《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带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5)或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6)。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见附件7)(加盖鲜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见附件8)。 6.近三年(2022.3.1以后)类似业绩复印件2份。 7.“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页面截图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彩色复印件)。 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 9.《车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9)。 10.车辆材料(彩色复印件)。按照《车辆信息汇总表》中的顺序分别整理每辆车的材料,每辆车的材料放在一起标记车牌号。材料内容: (1)机动车行驶证(含有效期内的检验记录附页); (2)机动车交通部门备案证明(小型车) (略) 运输证(客车); (3)机动车照片(提供侧前方、侧后方、车辆内部照片彩色复印件至少3张),客车需拍摄车辆座位背靠调节结构及扶手结构、车载监控系统等细节部位照片至少2张; (4)车辆里程表照片; (5)车辆保险单; (6)保险期满续保的承诺。 11.《驾驶员信息汇总表(小型车)》《驾驶员信息汇总表(客车)》(见附件10,分2张表填写)。 12.驾驶员材料(彩色复印件)。按照《驾驶员信息汇总表》中的顺序分别整理每名驾驶员的材料,每名驾驶员的材料放在一起。材料顺序及内容: (1)关系证明(聘用合同、股东凭证或缴纳社保凭证); (2)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 (3)客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13.企业服务质量标准或承诺 14.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15.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见附件11)。 16.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三)密封袋2:谈判响应材料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1份(见附件1),使用一个信封单独密封,用于现场第一次报价。
另外,多打印2份空白《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并盖章,不密封,由谈判代表带到现场,用于后续报价(最终报价)。
九、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项目
序 | 资格性审查项目 | 佐证材料 | |
1 |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带原件备查;《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近三年(2022.3.1日以后)类似业绩复印件2份 | |
2 | 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页面截图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彩色复印件) | |
3 |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 | 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 | |
4 | 商务材料完整、有效 | 应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5 | 谈判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谈判书》中列明有效期 | |
6 | 谈判响应文件中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 |
8 | 谈判响应文件有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盖章),签字或签章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 整个谈判文件 | |
9 | 正本按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签字或签章(签章),按要求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 | 整个谈判文件 | |
10 | 提供的车辆材料要符合谈判文件车辆要求中的各方面条件。包括数量、排量、尺寸、营运证件、保险、行驶里程、年限、车况等。 | 提供每辆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部门备案 (略) 运输证、机动车照片(提供侧前方、侧后方、内部前后方照片彩色复印件不少于3张,每辆车的所有照片放在一起并标记车牌号)、车辆里程表照片、车辆保险单及保险期满续保的承诺等项目的彩色复印件;填写《车辆信息汇总表》。 客车需拍摄车辆座位备考调节结构及扶手结构、车载监控系统等细节部位照片。 | |
11 | 提供的驾驶员信息要符合谈判文件驾驶员要求中的各方面条件,包括隶属关系证明、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管理制度 | 提供每名驾驶员的关系证明(聘用合同、股东凭证或缴纳社保凭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项目的彩色复印件;填写《驾驶员信息汇总表》;管理制度中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求要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 | |
12 | 服务要求 | 企业服务质量标准或承诺的要求要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 | |
13 | 安全要求 |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要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 | |
14 | 不含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整个谈判文件 | |
15 | 无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谈判情形。 | 整个谈判文件 | |
16 | 不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谈判其他条款。 | 整个谈判文件 |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718-*,*
联系地址:恩施大道6号州委党校教研楼206
2025年2月25日
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采购方根据调研、考察、参观、会议、外出学习等公务用车活动需要,须采购车辆租赁服务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共恩施州委党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元/年(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实际车辆租赁类型、数量和时间,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采购方式: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在 (略) 上发布谈判公告。在谈判时,谈判服务商递交谈判文件里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采购方依次与谈判服务商谈判后,进行第二次(最后)报价。项目评审采用价格评标法,即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标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2包(小型车类、客车类)分别确定中标服务商。
本项目分2包,第一包为小型车(包括小货车、轿车、SUV、商务车)、第二包为客车(包括10-19座小型客车、20-29座中型客车、30座以上大型客车)。投标服务商可以同时参加2个包的采购,也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包,并按照各个包的要求分别准备投标材料。
若参加谈判服务商某种车辆日租费和代驾费合计相同,则优先推荐该种车辆数量较多的服务商为成交候选人;若该种车辆数量也相同,则优先推荐所有车辆注册年限(半年内不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计一年)相加之和最少的服务商为成交候选人。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由双方根据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二年度合同。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中共恩施州委党校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包括第1包小型车(小货车、轿车、SUV、商务车)和第2包客车(含10-19座小型客车、20-29座中型客车、30座以上大型客车),用于学员和教职工调研、考察、参观、会议、外出学习等公务用车活动。
(二)租赁车辆要求
1.数量要求
因我校培训学员多,调研、考察时单次车辆需求较大,为了保证中标服务商能及时提供足够多的车辆,其自有车辆数量要满足:
第1包:小型车(小货车、轿车、SUV、商务车)不少于10辆,其中轿车不少于2辆,SUV不少于6辆,商务车不少于2辆。
第2包:客车不少于12辆,其中10-19座不少于2辆,20-29座车辆不少于8辆,30座及其以上车辆不少于2辆。
2.技术要求
小货车:排量1.5L及其以上,核定载重不低于500KG;
轿 车:燃油车排量2.0L或1.5T及其以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车身长度≥5.0m;
S U V :燃油车排量2.0L或1.5T及其以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车身长度≥4.7m;
商务车:燃油车排量2.5L或2.0T及其以上,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不低于400km,车身长度≥5.2m;
客车:乘客座椅背靠倾斜度可调节,走廊座位有扶手,有车载监控系统。
3.车辆资质。轿车、SUV、商务车必须在交通部门备案,客车必 (略) 运输证。
4.车辆保险。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额外为拟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元(小货车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元),谈判服务商承诺在车辆保险期满前及时续保。
5.里程年限。第1包小型车车辆行驶里程数不高于*km,且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登记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后)。第2包客车车辆行驶里程数不高于*km,且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登记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后)。
6.车辆车况。车辆整体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门窗、座位、车壁等无破损,空调、安全防护等系统工作正常,车辆内外干净无异味,车辆行驶无安全隐患。
7.车辆备选。中标服务商要建立租赁车辆备选库(以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车辆信息为基础),中标服务商派出的租赁车辆必须属于备选库。若中标服务商需要在备选库中新增车辆,则新增车辆各项参数、资质、保险、车况等条件不得低于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并提前向采购方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纳入备选库。中标服务商私自派出非备选库车辆,采购方可拒绝支付车辆日租费,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三)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应为谈判服务商自有人员(股东)或签订固定劳务合同关系人员,应提供驾驶人员隶属关系证明文件,服务过程中不能派临时聘用人员。
2.驾驶员应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第1包 小型车:取得C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在三年以上的驾驶员不少于10人;
第2包 客车:取得A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龄在三年以上的驾驶员不少于10人。
3.车辆驾驶员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态度热情、服务周到,遵守交通规则,满足采购方的用车需求,路途中听从采购方带队人员安排,有责任提醒并督促乘客系安全带,在有安全保证的位置停车上下乘客,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安全文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准带人搭便车。
4.乘客下车后留在车上的物品,驾驶员负有保管责任。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中标服务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驾驶员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若与采购方乘车人员发生争执,应及时向双方领导汇报,听候解决,不得谩骂、侮辱、威胁乘车人员,不得 (略) 线,更不得中途甩客,私自返回。若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谩骂、侮辱、威胁乘车人员,经核实属驾驶员责任的,采购方有权扣除驾驶员不超过50%的代驾费;若驾驶员与乘客发生肢体冲突,经核实属驾驶员责任的,采购方有权扣除驾驶员不超过100%的代驾费,情节严重的报公 (略) 理;发生以上情况后,采购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6.中标服务商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驾驶员信息要纳入合同条款中,建立驾驶员备选库,中标服务商派遣的驾驶员必须属于备选库。若中标服务商需要在备选库中新增驾驶员,则新增驾驶员需要按照谈判文件中持证、聘用等条件的要求,并需要提前向采购方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纳入备选库。中标服务商私自派遣非备选库驾驶员,采购方可拒绝支付驾驶员劳务费,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7.驾驶员与乘车人员一起就餐、住宿的,要主动支付驾驶员自己的餐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服务要求
1.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一般情况采购方提前12小时向中标服务商发出车辆租赁通知,中标服务商安排车辆按约定时间提前15分钟抵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略) 内60分钟内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每迟到1小时(不足1小时计1小时),扣除车辆日租费的10%,直至完全扣除。根据实际需要主动、提前开启空调。客车每天为乘客提供1瓶500ml的矿泉水。
2.保证采购方获得中标服务商车辆的优先租赁权,除紧急租车外,不得出现无车可租的情况,出现后采购方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中标服务商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调换同型号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延误超过1小时及以上时间的,每延误1小时,扣除车辆日租费的10%,直至完全扣除。
4确保车辆卫生,在派车前进行保洁,确保车辆内无污渍、无垃圾、无异味,座位无灰尘、污渍。影响采购方使用的,可以扣除不超过100%的日租费。
5.中标服务商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6.严格依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向采购方提供服务,不实行任何 (略) 域限制,不在租赁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7.若中标服务商安排的车辆不符合约定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服务商立即更换符合约定要求的车辆,由此导致的延误,采购方有权按照迟到的标准扣除车辆日租费。
8.督促驾驶员用车过程中,要据实保留相关凭证,因未保留或遗失凭证导致结算问题的,责任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五)安全要求
1.谈判服务商必须对其驾驶员定期进行驾驶安全教育培训。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要对车辆性能进行全面检测,杜绝车辆“ (略) ”;若路途中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上报中标服务商和采购方协调解决,杜绝“有病不报”。凡出现“ (略) ”“有病不报”,扣除车辆日租费的100%,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解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3.若车辆租赁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服务商承担所有责任(乘客经公安部门认定有责任的,乘客按照公安部门划分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并负 (略) 置、保险理赔等所有事项,采购方予以必要的配合;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有差额的,差额由中标服务商全额支付。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中标服务商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若相关采购、安全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的,合同相应的标准要与法律法规作出相适应的调整。
3.因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不计为违约,但责任方要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做好合同调整或解除准备。
三、项目费用
(一)报价要求
1.谈判服务商报价时要按照《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见附件1)的格式报价,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报价单》中的限价。
2.车辆租赁费用仅包括车辆日租费、驾驶员代驾费、驾驶员餐费、驾驶员住宿费、能源费、过路费、停车费。费用结算时,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未列明的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保养费、洗车费、维修费、年检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包含在车辆日租费用中,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二)结算标准
1.车辆日租费、驾驶员代驾费按中标价格结算,住宿费、过路费、停车费按照中标服务商提供的有效票据实结算,驾驶员餐费按与乘客一起的实际就餐费用据实结算,能源费根据固定能源费标准乘以实际行驶里程据实结算(从中标服务 (略) 至 (略) 的车辆调度距离不计入行驶里程)。住宿费标准不得超过恩施州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餐费每天不超过100元。超出标准部分由中标服务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予结算。
其中:
①车辆实际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没 (略) 城区的车辆租赁项目,车辆日租费、驾驶员代驾费按中标价格的60%结算,其它费用结算方式不变。
②费用结算中“1天”的定义为“当日2:00-次日2:00(合计24小时)”,车辆租赁时间在此范围内为1天,车辆租赁时间超过“次日2:00”的,计为2天。
2.每次用车时,驾驶员与采购方带队人员填写《车辆租赁用车单》(见附件2);用车结束后,在采购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确认结算金额后,中标服务商 (略) 上填写相关结算数据(因中标服务商原因 (略) 的,中标结果无效)。
(三)结算要求
车辆租赁费用按次结算。费用结算时,中标服务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第一次使用原件)、正规税务发票、及相关费用计算凭证(包括《车辆租赁用车单》,住宿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票据复印件等)。
费用结算时的发票数额为所有费用的总额(含住宿费、过路费、停车费等),住宿费、过路费和停车费等项目的票据复印件作为计算租赁总费用的凭据。
四、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分项条件
第1包:参与小型车投标的服务商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
第2包:参与客车投标的服务商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公告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文件获取:登录 (略) (http://**)点击项目谈判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若下载失败,可打电话向工作人员免费索要。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30前
报名方式:谈判服务商请持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到中共恩施州委党校后勤与保卫科(教研楼206)报名。谈判服务商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谈判服务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谈判服务商承担。
七、开标信息
(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5年3月3日8:30-9:00,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中共恩施州委党校考试中心209
(二)开标信息
谈判时间:2025年3月3日9:00
谈判地点:中共恩施州委党校考试中心208
八、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谈判材料包装、密封在密封袋内。 2.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材料必须为原件,需要提供的证书和照片的必须为彩色复印件,谈判所需资料由采购方存档,概不退还。 3.谈判服务商必须提供评审的佐证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制作目录,谈判文件中无相关项目佐证材料的,或者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该项目审查不通过。 4.谈判中发现谈判响应文件造假,采购方将直接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谈判结果公示后发现谈判响应文件造假的,采购方直接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签订合同后发现谈判响应文件造假,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谈判文件在有效期内的,采购方可按照谈判报告评选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服务商。谈判结束后,采购方将组织谈判小 (略) 现场,对中标候选人在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 5.谈判服务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必须为谈判服务商自有车辆(即车辆登记信息为谈判服务商名称),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时间、相关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谈判公告之日前,所有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二)密封袋1:谈判响应材料
请服务商按照以下内容编制谈判文件: 1.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谈判书》(见附件4)。 2.《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带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5)或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6)。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见附件7)(加盖鲜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见附件8)。 6.近三年(2022.3.1以后)类似业绩复印件2份。 7.“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页面截图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彩色复印件)。 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 9.《车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9)。 10.车辆材料(彩色复印件)。按照《车辆信息汇总表》中的顺序分别整理每辆车的材料,每辆车的材料放在一起标记车牌号。材料内容: (1)机动车行驶证(含有效期内的检验记录附页); (2)机动车交通部门备案证明(小型车) (略) 运输证(客车); (3)机动车照片(提供侧前方、侧后方、车辆内部照片彩色复印件至少3张),客车需拍摄车辆座位背靠调节结构及扶手结构、车载监控系统等细节部位照片至少2张; (4)车辆里程表照片; (5)车辆保险单; (6)保险期满续保的承诺。 11.《驾驶员信息汇总表(小型车)》《驾驶员信息汇总表(客车)》(见附件10,分2张表填写)。 12.驾驶员材料(彩色复印件)。按照《驾驶员信息汇总表》中的顺序分别整理每名驾驶员的材料,每名驾驶员的材料放在一起。材料顺序及内容: (1)关系证明(聘用合同、股东凭证或缴纳社保凭证); (2)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 (3)客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13.企业服务质量标准或承诺 14.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15.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见附件11)。 16.服务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三)密封袋2:谈判响应材料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1份(见附件1),使用一个信封单独密封,用于现场第一次报价。
另外,多打印2份空白《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并盖章,不密封,由谈判代表带到现场,用于后续报价(最终报价)。
九、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项目
序 | 资格性审查项目 | 佐证材料 | |
1 |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带原件备查;《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近三年(2022.3.1日以后)类似业绩复印件2份 | |
2 | 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页面截图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彩色复印件) | |
3 |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 | 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 | |
4 | 商务材料完整、有效 | 应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5 | 谈判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谈判书》中列明有效期 | |
6 | 谈判响应文件中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 |
8 | 谈判响应文件有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盖章),签字或签章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 整个谈判文件 | |
9 | 正本按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签字或签章(签章),按要求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 | 整个谈判文件 | |
10 | 提供的车辆材料要符合谈判文件车辆要求中的各方面条件。包括数量、排量、尺寸、营运证件、保险、行驶里程、年限、车况等。 | 提供每辆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部门备案 (略) 运输证、机动车照片(提供侧前方、侧后方、内部前后方照片彩色复印件不少于3张,每辆车的所有照片放在一起并标记车牌号)、车辆里程表照片、车辆保险单及保险期满续保的承诺等项目的彩色复印件;填写《车辆信息汇总表》。 客车需拍摄车辆座位备考调节结构及扶手结构、车载监控系统等细节部位照片。 | |
11 | 提供的驾驶员信息要符合谈判文件驾驶员要求中的各方面条件,包括隶属关系证明、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管理制度 | 提供每名驾驶员的关系证明(聘用合同、股东凭证或缴纳社保凭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项目的彩色复印件;填写《驾驶员信息汇总表》;管理制度中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求要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 | |
12 | 服务要求 | 企业服务质量标准或承诺的要求要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 | |
13 | 安全要求 |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要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 | |
14 | 不含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整个谈判文件 | |
15 | 无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谈判情形。 | 整个谈判文件 | |
16 | 不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谈判其他条款。 | 整个谈判文件 |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718-*,*
联系地址:恩施大道6号州委党校教研楼206
2025年2月25日
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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